伊春市司法局关于选聘法治督察员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伊春-伊春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3月22日 |
为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深入推进法治伊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法治督察工作专业化水平,依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聘一批法治督察员,组建法治督察员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法治督察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立法、执法、司法等机关的工作人员,高等院校等单位的法治工作者以及律师、新闻媒体记者等组成。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履职尽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两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胜任督察工作要求。
三、主要职责
(一)结合日常工作对各领域法治建设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社情民意需要提出督察建议;
(二)参加法治督察工作;
(三)参与选聘单位组织的其他法治相关工作。
四、选聘流程
(一)选聘方式
1.个人自荐:自荐人员按照选聘公告要求,填写《伊春市法治督察员登记表》,报伊春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
2.单位推荐:推荐人员按照选聘公告要求,填写《伊春市法治督察员登记表》,报伊春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4.报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伊春市法治督察员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社会公示
经资格审查、集体研究后,确定拟选骋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纳入我市法治督察人才库,并分颁发证书。
五、推荐人数
各单位推荐法治督察员人选1-2人,重点领域较多的单位,可各领域推荐一人;市律协推荐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具有不同法律专业的执业律师;各高校和新闻媒体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不超过5人。
六、其他有关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并于4月1日前将推荐表报送至伊春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
联 系 人:姜淑鸿
联系电话:13664583838
伊春市司法局
2023年3月1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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