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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梁弄镇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报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镇海区 发布日期: 2023年3月15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余姚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余审行报〔2021〕17号),梁弄镇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我镇收到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后,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着手进行问题整改,由镇长牵头召集了相关责任办线负责人,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布置任务、查找原因并立即进行整改。主要采取措施有:1、明确责任,领取问题清单,查找问题原因,研究整改办法;2、对于能马上整改的问题即刻完成整改;3、不能马上整改完成的,排出整改进程时间;4、出台相关财政管理制度,从制度入手规范财政管理。本次审计要求我单位整改的问题共有11个,现已整改11个;提出审计建议2条,已采纳2条。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项。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已整改的问题(按照审计报告、决定反映问题的先后顺序撰写):

1.关于项目经费授权分管领导审批的问题。

2020年,梁弄镇政府部分项目经费授权给各办线分管领导审批,涉及金额2582.08万元,未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不符合《余姚市乡镇(街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余财预〔2015〕124号)关于乡镇经费开支严格实行乡镇长(街道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包干公用经费使用可以授权分管领导审批的规定。应予纠正。

审计整改情况:经审计指出问题后,梁弄镇政府已决定于2022年1月起严格执行《余姚市乡镇(街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余财预〔2015〕124号)关于乡镇经费开支严格实行乡镇长(街道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我镇的项目经费严格按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执行,由分管领导为经费支出审核人,镇长为审批人。

2.关于银行存款核对不符的问题。

梁弄镇政府由于银行存款收支未在当月及时入账、未编制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造成基建专户、城投公司2个账套每月银行存款账实不符,最长达10个月才入账,存在资金安全隐患。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的规定。审计指出后,梁弄镇政府已进行了整改。今后应加强银行对账,切实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审计整改情况:经审计指出问题后,此问题已进行整改。梁弄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专户、梁弄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审计期间及时入账、调账完毕。镇城投公司已规范银行存款科目设置,银行存款科目下设二级明细,便于银行存款账面数与银行对账单核对。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已加强管理,专门召集了财政办会计人员,严格要求做到银行存款及时记账,对不能入账或经核对余额不一致的编制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关于上级专项补助长期挂账的问题。

截至2020年末,以前年度上级专项资金在总会计账套“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409.18万元,已结转超过两年,未安排使用。不符合《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第一点“(三)关于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应对以上上级专项资金逐笔清理、统筹使用。

审计整改情况:经认真梳理,已查清“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409.18万元资金的构成情况,并已清理完毕。

(1)总会计帐其他应付款-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项目挂账329.38万元,包含梁弄镇精品线主要节点区二期提升工程200万元;浒溪线梁弄段节点打造提升工程90万元;东溪入口打造30万元,四明山旅游门户区街景提升工程关账上交9.38万元。其中梁弄镇精品线主要节点区二期提升工程,又名横坎头精品线工程,其他应付款-梁弄镇精品线主要节点区二期提升工程200万元转至其他应收款-横坎头精品线-绿化工程(大溪片);其他应付款-四明山旅游门户区街景提升工程9.38万元转至其他应收款-四明山旅游门户区街景形象提升。浒溪线梁弄段节点打造提升工程(90万元)和东溪入口打造(30万元)为梁弄镇城投公司在建工程,款项合计120万元已拨至梁弄镇城投公司。(详见转账说明)

(2)总会计帐其他应付款-菲特台风灾后地质灾害防治挂账30万元,总会计帐其他应付款-“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资金挂账49.8万元,即合计79.8万元已下拨至镇行政,其中3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49.8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4.关于动用预备费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2020年,梁弄镇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设置预备费1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以上使用预备费未按规定编制方案报镇政府批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四条“各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的规定。今后予以规范。

审计整改情况: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突发,镇财政年初未作预算安排,故于3月至5月分5次动用预备费共计100万元,将预备费指标调剂为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因事发突然而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动用预备费。经审计指出后,我们已着手进行整改,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由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已对2021年动用的预备费编制好了方案,报镇政府批准,并经镇人大主席团同意后动用预备费。今后定会杜绝动用预备费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5.关于应收未收租赁费19.20万元的问题。

2004年6月、2005年5月,梁弄镇政府将两幅横岙桔场土地分别租赁给张朝辉、张后钿,租赁期限均为30年。截至2021年8月末,应收未收张朝辉2016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土地租赁费7.20万元,张后钿2016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土地租赁费12万元。审计指出后,梁弄镇政府已于2021年9月28日收取租赁费19.20万元。今后应加强管理及时按协议收取租赁费。

审计整改情况:经审计指出后,张朝辉所租60亩横岙桔场土地,租期2016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租赁费9万元(60亩×200元/亩年×3年+60亩×300元/亩年×3年);张后钿2016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的租赁费14万元(100亩×200元/亩年×4年+100亩×300元/亩年×2年)。上述两笔租赁费已于2021年9月28日结清汇入梁弄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账户。目前,我镇农业农村办已安排专人负责横岙桔场两幅土地租赁费的收缴工作,今后定会做到按期及时收缴。

6.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梁弄镇政府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做到“一餐一结”,存在签单、赊账等现象,涉及金额21.85万元。二是梁弄镇政府长期借用镇属自来水厂3辆汽车用于派出所日常工作,2020年在该厂列支车辆费用6.16万元。

以上做法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管理的通知》(余财预〔2018〕34号)关于公务接待费必须“一餐一结”(消费日期与结账日期一致),不得签单、赊账或多个接待事项合并结算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第二十六条“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的规定。今后应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车辆。

审计整改情况:

问题一:梁弄镇政府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做到“一餐一结”,存在签单、赊账等现象,涉及金额21.85万元。

公务接待费未做到“一餐一结”,存在签单、赊账等现象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用餐安排于食堂外,食堂外用餐的情形主要有:一是2020年梁弄镇举办各类活动较多,活动时间长短不同且不统一,距食堂就餐较远,故安排于食堂外就近用餐;二是记者采访经常性没有固定结束时间,导致采访结束后食堂工作人员已下班,只好安排于食堂外就餐;三是部分公务接待为招商引资用餐,因食堂无力承担而安排于食堂外接待。经深入分析,产生签单、赊账等现象还是由于机关干部使用公务卡意识淡薄,有的甚至没有公务卡。

我镇已通知机关干部,办理好公务卡,普及公务卡使用制度,实施公务接待等支出刷卡消费,严格遵守宁波、余姚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规定除招商引资接待需要外,公务接待用餐原则上须安排于食堂内。我镇已强调并严格按《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余党办【2020】12号)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加强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反对铺张浪费。

问题二:梁弄镇政府长期借用镇属自来水厂3辆汽车用于派出所日常工作,2020年在该厂列支车辆费用6.16万元。

审计整改情况:于2022年3月1日前收回派出所借用的镇属自来水厂3辆汽车,要求镇自来水厂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出台镇自来水厂车辆使用办法,按车辆使用办法严格执行。加强出车记录单登记工作,并严格执行车辆加油、定点维修等管理制度。镇自来水厂因开展工作而需要镇派出所配合帮助时,若遇镇派出所车辆不足,经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镇自来水厂车辆。

7.关于拆违整治项目未按规定方式进行采购的问题。

2020年,梁弄镇政府拆违整治项目直接外包给市超艺保洁有限公司、舜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合计金额分别为13.37万元、10.66万元。以上未按规定方式进行采购,不符合《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货物和服务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余财行〔2019〕27号)第十二条“自行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长期服务类项目的预算金额以总服务期间的总预算金额为标准)以上的货物或服务应通过比价谈判或者比照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自行确定后进行采购。”的规定。今后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审计整改情况:因梁弄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货物和服务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学习不深,对相关条款理解不透彻,致使拆违整治项目未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服务采购,在市审计局指出存在的问题后,我们已通知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严格按规定对自行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通过比价谈判或者比照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自行确定后进行采购。目前,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已按政府采购规定对2022年度的违建管控及镇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向市财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即进行政府采购。

8.关于文印经营权发包不合规的问题。

2017年1月经公开招标后,镇政府文印经营权由梁弄镇一鸣电脑服务部中标,一年到期经测评后续签了4次(一年一签),续签至2022年1月31日。该项服务合同续签已超过2次,不符合《关于公布余姚市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指导目录(2015)的通知》(余招投标〔2015〕15号)第九点“通过公开竞争的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原项目承接主体服务期满……可以续签合同,但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一般不得长于原采购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的规定。今后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审计整改情况:

梁弄镇一鸣电脑服务部合同续签已超过2次,主要原因是对政府采购规定学习不透彻,原以为招投标后每年经测评达标续签共可达5年,然后再进行新一轮次招投标。

经审计指出问题后,梁弄镇政府已告知梁弄镇一鸣电脑服务部,需要进行新一轮次公开招标,梁弄镇一鸣电脑服务部提出服务至合同到期。目前,镇党政办已在着手进行镇政府文印经营权招标工作,并已在按规定流程审批,预计合同到期前可完成,以衔接合同到期后的镇政府文印工作。

9.关于外包服务标后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梁弄镇四明湖水库周边保洁巡查服务项目2020年8月31日到期后,经比价仍由余姚市舜意保洁有限公司承包,期限一年。审核发现:一是未按中标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1.48万元;二是考核不够严谨。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考核记录表中未注明具体巡查时间、具体巡查地点、无考核人签字。审计指出后,梁弄镇政府已于2021年9月27日补收履约保证金。今后应加强履约管理,严格执行考核机制。

审计整改情况:经审计指出问题后,梁弄镇政府已于2021年9月27日补收了余姚市舜意保洁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14750元。对于保洁巡查服务考核不够严谨问题,我镇已专门约谈此项工作负责人,要求严格按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考核,做到考核记录表中注明具体巡查时间、具体巡查地点及考核人签字确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定会抓实抓细,做到服务外包考核工作严谨规范,杜绝考核随意性情况再次发生。

1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020年,梁弄镇政府购入档案柜、办公家具等资产未经政府采购,金额7.86万元;购入一台投影仪、电脑等资产未进行资产核算,金额1.06万元;处置一批电脑、家具等资产未按规定审批,金额2.53万元。

审计整改情况:出现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镇财政管理办公室财务人员岗位调动较多,新到岗的财务人员掌握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制度不及时,另一方面我镇相关办线人员对财务制度不了解。审计指出问题后,我镇着手制定政府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文件、转发《梁弄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梁政发【2021】8号),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做到新购置的资产经政府采购后及时入账核算,规范资产处置的审批,严格按规定执行。

11.关于1017.62万元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

2020年,梁弄镇政府收到结对帮扶资金100万元,对各村补助支出917.62万元挂往来账,未纳入预算管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条“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的规定。应予纠正。

审计整改情况:由于2020年初无法确定当年能否收到镇海区农业农村局结对帮扶资金,故未作预算安排,2020年11月收到100万元结对帮扶资金后作挂账,经审计支出问题后,已于2021年11月30日上交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待市财政返还后作支出安排。

对各村补助支出917.62万元挂往来账,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目前我镇已完成整改:2021年11月,我镇安排266.10万元化解对各村补助的挂账,剩余651.5202万元;2022年3月,我镇安排200万元化解对各村补助的挂账,剩余451.5202万元;2022年4月,我镇安排451.5202万元化解对各村补助的挂账,剩余0万元。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已采纳的审计建议:

1.强化财政财务管理。本次财政决算审计中在审计组的帮助下,使我镇财务工作人员知晓了我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强化管理:

(1)加强财务基础工作。镇财政管理办公室专门召开了财务人员会议,查漏补缺学习了财务基础知识,强调要多学习多培训,与时俱进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养。多次强调必须高度重视财务基础工作,再次明确每位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强调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做到印鉴、支票分管,网银U盾分管,做好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核对银行存款,以切实防范资金安全风险。资金支付加强票据真实性、有效性审核,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镇在新的年度财政预算中已将全部政府性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将严格按预算执行。

(2)进一步加强财政规范化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认真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加强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反对铺张浪费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我镇已再次强调《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余党办【2020】12号)中的规定,并严格按通知执行。

(3)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盘活存量资金。审计后我镇已查明部分往来款项挂账原因,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已着手清理往来款共2491.84万元,有效提高了存量资金使用。

(4)积极化解债务,防范债务风险。清产核资,提高收储的企业房产、土地等资产的利用价值。我镇已积极行动,进行资产的全面排摸,提高资产的使用率,研究规划资产有效使用,谋划出让存量土地、闲置房产,将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以积极化解债务,防范债务风险。

2.规范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

经审计指出问题,我镇发现在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方面确实存在不足之处,我们正积极采纳审计局建议,加强管理以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

对货物、服务严格按照规定方式进行采购,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严格合同履约管理。根据《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货物和服务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余财行〔2019〕27号),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核算、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发出了《梁弄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梁政发〈2021〉18号),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严格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我镇的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清查、核算等方面加强管理,维护我镇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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