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行政处罚告知笔录》送达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温州-龙湾区 发布日期: 2023年3月10日
建设快讯正文

案件名称:龙湾状元李娟被盗窃案

告知文书: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执行告知单位: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状元派出所

告知人:陈俊策 周鸥

被告知人:龚燚

告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2023年2月28日凌晨1时许,你伙同黄灿、邱志雄、喻岩、王子岩一起窜至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以撬门的方式进行盗窃。从温州市状元街道龙飞路悸动烧仙草奶茶店盗取965元现金和一部苹果7手机、从温州市状元街道龙飞路古茗奶茶店盗取现金360元和一部黑色VIVOS6手机、撬开温州市龙湾区龙飞路黛丝假发店后未盗取到物品及现金后逃逸。你于2023年3月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你的行为已构成盗窃,且属情节严重。经查证,你属不满十四周岁,对你不予处罚。

以上事实有你、黄灿、喻岩、王子岩、邱志雄的陈述和申辩、接收证据清单、证人证言、视频监控、前科记录、人员身份信息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公安机关将据此对你做出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现因无法向你直接履行告知义务,特向你进行公告告知。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你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86358110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海宁路23号(状元派出所)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

2023年3月10日

articlecontent正文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