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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余姚市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27日
建设快讯正文
索引号: 739489529/2023-58583 内容分类: 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民政局
2022年度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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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余姚市民政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2022年度法治余姚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法治相关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制度,带头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截至目前,未发现班子成员有违法违规和投诉举报事件。二是做好教育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法律知识列为党组成员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会前学法、法律知识讲座、观看教育警示片等形式进行法治教育。截至目前已发动民政系统全体干部开展法治学习6次。三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进村(社区)、慈善月活动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了志愿服务、社会救助、养老反诈、殡葬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1000余人次。

(二)做到依法决策,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决策时,必定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方才执行。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均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制度、决策的合法性。三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上报公职律师1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其他专家的协助审查作用。

(三)强化行政监督,依法推进工作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余姚市人民政府信息网、余姚发布、余姚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三是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在促进信访问题化解上,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细化化解方案、做到见人、见事、见现场,做到信访件及时办结,办结率达100%,有效提升了信访群众满意度。四是深化婚俗改革工作。开设婚姻家庭课堂23次,组织集体颁证活动5次,2022年累计开展婚前辅导633人次;与市妇联携手,策划了“迎三八‘助爱远航’婚姻家庭课程送基层活动”,制定出内容丰富的“菜单式”课程清单,实施“送课上门”服务。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水平。三是科室之间统筹、衔接、协调不够,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依旧存在各自为战的现象,影响了办事效率。

三、2022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明确工作责任,保障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法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年末公示民政局法治建设政府工作报告,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年度述法工作。坚持带头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法治教育相关经费。2022年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4次。将法治宣传作为“周二夜学”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源,通过法律知识讲座、观看教育警示片和法律知识考试测试等丰富法治教育内容。2022年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开展法治学习6次,行政人员全部完成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测评。

(二)全面履行职责,推行民主法治建设。推行法治标准化,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联办”,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合市场监管局继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完善公平性竞争审查范围和流程,按要求开展公平性审查,未有被上级通报事项发生。推动法治科学化,规范执法类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目前,我局持证执法人员22人,其中民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持证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已按照要求配备执法纪录仪2台。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2022年审核把关行政复议案件1件和行政诉讼案件2件,未有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形发生。推进法治民主化,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规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做到按规章、按制度办事。制定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编制并公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要求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结果。

(三)落实工作举措,开展法治日常工作。坚持文明执法,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牵头重新梳理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事项,明确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行政执法仪2台。活用数字化平台,推动实现普通程序处罚案件通过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办理。已实现监管事项认领率100%,“双随机”事项覆盖率、掌上执法率、任务完成率和及时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不低于90%,跨部门监管率不低于20%的目标任务。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余姚市人民政府信息网、余姚发布、余姚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及时妥善处理“民为我呼”平台、电话等途径的信访件,2022年受理并回复信访120件。

四、2023年度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采取现场咨询、现场解答、发放宣传册等互动形式,利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余姚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文件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以赴推动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开展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体工程和率先取得突破历史使命的深刻论断,强化民政领域法治建设,提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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