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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

所在地区: 浙江-衢州-柯城区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21日
建设快讯正文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柯城区水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柯城区水利局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区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区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区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区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区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区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市水利资金和区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占用水域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低丘红壤治理开发。

8、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调落实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一般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堤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柯城区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3年柯城区水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柯城区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5727.49万元。

(二)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收入预算25727.4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343.40万元,下降26.64%,主要是2023年项目预算收入24826.53万元,比2022年项目支出执行数34024.04万元减少9197.51万元。

其中:上年结转20165.10万元,占78.3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4.26万元,占10.39%;政府性基金收入2888.13万元,占11.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支出预算25727.4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236.48万元,下降26.43%,主要是2023年项目预算支出24826.53万元,比2022年项目支出执行数34024.04万元减少9197.5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2588.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888.1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39.79万元,占3.26%;日常公用支出61.16万元,占0.24%;项目支出24826.53万元,占96.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727.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22839.36万元、政府性基金2888.13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38万元、农林水支出22588.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03万元、其他支出2888.13万元。

(五)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839.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9336.13万元减少6496.77万元,下降22.15%,主要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预算收入21938.4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8396.19万元减少6457.7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16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16万元,占0.47%;卫生健康(类)支出41.38万元,占0.18%;农林水(类)支出22588.79万元,占98.90%;住房保障(类)支出86.03万元,占0.38%。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1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综合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0.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慰问金、活动费、离休人员支出等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0.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5.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7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职工的其他医疗支出。

(9)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30.24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人员经费、日常工作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等支出。

(10)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397.03万元,主要用于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工作经费等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1961.51万元,主要用于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工程、柯城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水价改革及水利用系数测算经费、柯城区农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柯城区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专项业务费及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6.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0.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888.1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723.38万元,下降48.53%,主要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比2022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执行数5611.51万元减少2723.3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支出2888.13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888.1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改革及水利用系数测算经费、农民饮用水长效管护经费、山塘整治项目,河道保洁项目、寺桥水库灌区项目前期、水库除险加固等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6万,增长45.1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1.69%。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对接项目前期工作、项目验收、考核、指导,系统省内外来柯城调研、考察、交流及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比上年增加,项目稽查、验收、考核、指导等公务接待次数预计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9.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9.7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按支出标准安排,同时对公务用车严格管控。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柯城区水利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财政拨款预算61.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1万元,增长2.36%,主要是行政人员运行费用预算收入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柯城区水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1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柯城区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柯城区水利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61.43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中除国际交流与合作、重大科技合作项目、科技重大项目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图片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2023-02-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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