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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

所在地区: 浙江-绍兴-绍兴县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17日
建设快讯正文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齐贤街道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齐贤街道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齐贤街道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齐贤街道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齐贤街道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齐贤街道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齐贤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齐贤街道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齐贤街道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齐贤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齐贤街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齐贤街道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齐贤街道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

2.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4.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5.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6.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和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

7.落实辖区内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8.指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9.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综合信息指挥室人员和网格员队伍建设,规范综合信息指挥室运行,做好网格事件流转、交办、处置,开展分析研判。负责区级职能单位在辖区内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10.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11.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12.加强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13.负责制定完善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街道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齐贤街道预算包括:齐贤街道本级预算和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预算。

二、2023年齐贤街道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齐贤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齐贤街道2023年收支总预算11887.50万元。

(二)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齐贤街道2023年收入预算11887.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50万元,增长0.95%,主要是体制分成预计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87.5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齐贤街道2023年支出预算11887.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50万元,增长0.95%,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2.8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65.00万元、教育支出483.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0.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97.89万元、农林水支出548.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59.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39.11万元,占28.09%;日常公用支出298.39万元,占2.51%;项目支出8250.00万元,占69.40%。

(四)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齐贤街道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8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887.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2.8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65.00万元、教育支出483.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0.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97.89万元、农林水支出548.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59.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96万元。

(五)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齐贤街道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87.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50万元,增长0.95%,主要是体制分成预计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852.80万元,占15.59%;公共安全(类)支出965.00万元,占8.12%;教育支出(类)支出483.00万元,占4.06%;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50.00万元,占0.4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35.00万元,占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06.28万元,占7.6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070.57万元,占17.4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897.89万元,占24.3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48.00万元,占4.6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1759.00万元,占14.8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19.96万元,占2.6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90.8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66.89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6.17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行政运行。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8.85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965.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

(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483.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35.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4.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2.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629.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5.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4.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4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930.0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院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897.8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设施建设、市政维修等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548.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各类支出。

(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1759.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2.42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7.54万元,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齐贤街道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7.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3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9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齐贤街道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齐贤街道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齐贤街道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XX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齐贤街道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12万元,下降7.41%,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41%。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齐贤街道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887.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327.12万元,增加233.88%,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齐贤街道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7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5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齐贤街道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齐贤街道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87.50万元,一级项目1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8.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2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28.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9.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3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3】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批复(市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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