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鹤岗-兴安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19日 |
建设快讯正文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9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黑龙江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经审核,该公司提供的材料齐全,市生态环境局予以受理并进行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黑龙江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纯石墨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重新报批) |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原市二砖厂西侧(鹤岗石墨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
黑龙江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16 |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30日(10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鹤岗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黄培鹤
联系电话:0468-3231957
传 真:0468-3457857
附件:图片附件黑龙江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纯石墨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