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教坛新苗评选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苍南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24日 |
各学区、直属各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新教师职初培训与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苍教师〔2020〕188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2020年参加工作的全体新教师岗位履职、教师基本功(三笔字、班队课)、专业技能(说课)进行了全面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及第十六届教坛新苗评选结果确定林辉翔等97位教师作为第十七届县教坛新苗参评对象(具体见附件),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3日(星期六)下午;
2.地点:苍南县教育局。
二、评选形式
评选采取试课形式,现场抽取课题,备课60分钟,试课时间12分钟。请参加评选对象于12月3日(星期六)下午12:00准时到苍南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开会抽签,不得迟到,请与会对象互相转告。联系人:陈宗凑,联系电话:664978。
三、评选要求
1.参评对象试课课题、教材、备课纸由教育局现场统一提供;
2.试课实行封闭式管理,参评对象进入休息室后一律不准外出;
3.参评对象进入休息室开始直至试课结束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4.参评对象在休息室等候时可阅读有关自带材料;
5.参评对象凭身份证、抽签序号到指定教室备课、试课;
6.试课结束后马上离开场地,不得在学校逗留。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评对象参评前14天“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可参加课堂教学考核;
2.“健康码”非绿码的对象,一律不能参加课堂教学考核;
3.参评对象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评对象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核结束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自行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4.参评对象应当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并配合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在考核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处理。
附件:苍南县第十七届教坛新苗参评对象名单
苍南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1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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