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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热点问题汇编(1)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3年1月12日
建设快讯正文

1.问: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2.问:同时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应如何处理?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3.问:企业通过什么渠道可以查验收到的全电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八、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如有图片或附件等请到网址中查看或下载http://www.zjwy.gov.cn/art/2023/1/12/art_1229184764_59282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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