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宁波市水利科技创新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江东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11日 |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水利科技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示范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发广大水利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更好地服务于我市水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宁波市水利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试行)》(甬水利学〔2018〕5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宁波市水利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期间经过专业评价机构的成果评价或行业权威专家的评审,项目成果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水利科技项目。已获得宁波市及以上科技奖项和参加过往年宁波市水利科技创新奖评审的项目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宁波市内水利科技成果或注册地在宁波市内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的水利科技成果,且科技成果应用于宁波市水利建设管理。
二、申报材料
创新奖须按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填报宁波市水利科技创新奖申报书(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并提交下列主要材料:成果登记证书、成果评价证明(如评价报告、验收证书、评审证书等)、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查新报告、检测、检验报告、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论文论著、享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发明权利要求书、著作权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申报公示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上报时间截止日为2022年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推荐渠道
1、凡申报创新奖的成果,须经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预审后,择优推荐。
2、推荐单位包括各区(县、市)水利局或水利学会、市水利局直属各单位、市水务环境集团、市水利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
五、申报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当科学遴选认真审核把关,推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优秀项目;
2、项目应进行申报公示。各推荐单位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
3、申报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内容必须一致;
4、市水利学会将组织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内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补正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补正的(通知补正后5天),将不予提交评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辉香 0574-87282736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丽江东路366号;
邮 箱:nbslxh123@163.com
附件:1.
宁波市水利科技创新奖申报书.docx
2.
承诺书.docx
宁波市水利学会
2022年10月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