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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党组关于整改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浙江-嘉兴-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日至4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5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后,区民政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动员全局上下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投入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任务抓好抓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区民政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进整改工作,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具体问题,逐条制订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定期对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批评教育1人,建立完善制度8项。

一、关于“学用结合谋划推进新时期民政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实现兜底民生保障与助推共同富裕有效衔接。在2023年水库移民项目安排时,优先安排村级增收致富项目。

(二)加大养老机构招商引资。一是加大养老项目招商引资宣传,对现有的养老各项优惠政策和地块进行全面的梳理,印制《定海区养老项目简介》,在各种场合进行推介,提高定海养老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主动对接国内优秀养老企业,邀请企业对我区养老地块进行实地考察,吸引企业来定投资建设中高端养老机构。

(三)推进民政数字化改革。一是对智慧养老平台数据进行全面的梳理比对,对平台内老人基础数据信息、“一键通”终端数据信息等进行及时的录入完善,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二是对“e定好养”进行2.0版迭代升级,增加数字机构管理、点单助老促共富、养老服务团队评价场景等更加实用的应用场景,积极回应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高品质、快响应的需求;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培育中心的平台作用,积极发动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深入社区为困难老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进行点单服务;四是积极向上对接,建议上级部门打通不同系统的数据应用。

(四)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一是加强与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根据各单位相关领导分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各联席会议成员名单。二是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建立浙政钉工作群,做到每月有沟通,每季有碰头,全面互通部门之间扶贫救助各类信息,对发生的特殊紧急情况将视情随时召开会议。三是根据养老和孤困儿童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分别建立浙政钉工作群,互通信息,遇有重要工作任务可随时召开。

(五)整合职能和人力资源。对民政窗口和婚姻登记窗口、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社会救助和水库移民等科室(单位)职能和人力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由科长(主任)负总责,改变以往独立开展工作的现状。

二、关于“履职尽责提升管理服务质效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有序推进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规划建设落实,今年已选址东海东路114号,打造定海区首家长者食堂。二是根据《定海区镇(街道)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有序推进镇(街道)敬老院提升改造工作。三是会同区纪委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专项督查,督促镇(街道)开发照料中心功能,发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作用。

(二)注重“三社联动”作用发挥。一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引入全国社工示范单位嘉兴青鸟社会服务中心为专业培育孵化团队为我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服务;二是以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公益创投项目为载体,重点针对18个公益社会组织进行组织定位分析,按照是否贴近居民需求、作用发挥程度和服务成效情况等方面的标准,为每个社会组织进行组织特点分析,制定个性化的培育目标;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十同步”机制,按照社会组织特色开展不同类型的党建结对服务;四是加大社工宣传力度,围绕今年社工周主题,在“定海社会组织”公众号开设“社工知识知多少”和“五社联动聚合力”宣传板块,对社工最新政策、社工实务、优秀社会工作项目等进行线上宣传。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单位执法人员进行行政业务培训;二是行政处罚文书统一按照《浙江省常用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相关要求执行;制定《定海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对执法的全流程进行规范,对相关的时效期限进行明确;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发文审核管理,发文前征求全社会和区属各单位的意见,并听取单位法律顾问和司法部门的意见,发文中对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进行编号,发文后及时进行备案。

三、关于“担当作为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加快重点工作推进。一是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今年5月召开全区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推进会,对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工作进行再次部署,要求各相关镇(街道)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进一步提高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额,引导居民骨灰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对保留骨灰的骨灰堂安葬每例由原来奖励500元提高为1000元,对不保留骨灰的树(草坪、花坛)葬每例由原2000元提高为3000元;三是持续开展巡回宣传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已完成定海13个镇(街道)巡回宣传(含临城街道和千岛街道),共办理补领婚结婚登记证5540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131%;补办结婚登记634对,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28%。

(二)推进基层减负工作。一是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村(社区)基层减负专项检查的通知》,在要求镇(街道)对“社区三多”问题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主动下沉开展督查。二是建立省、市两级村(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监测点,每月上报监测情况。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要求,开展年度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加强风险研判和主动处置能力。

(二)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一是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并印发《定海区民政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重要学习内容;二是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和记录,会前制定相关的学习方案并及时报区委宣传部备案。

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旧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和“三服务”工作结合起来,针对民政领域的存在的热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今年计划完成社会救助和养老数字化改革等调研课题2个,目前已开展相关的调研工作。

(二)加强资金问效。一是提高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的使用率,进一步整合中心的空间资源,个性化设置个案咨询区、小组活动区、会议室和排练室等特色活动区域,以此提升中心的空间利用率;二是对慈善超市进行全面整合,同时依托开展低收入家庭调查项目的定海区滴水公益服务中心对低保家庭广泛进行宣传,让困难群众家庭真正得到实惠;三是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四是组织人员对娘家人婚姻辅导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按计划年底还将进行终期绩效验收评估。

(三)加强制度执行。一是制定完善局各项制度,对《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要求,于7月着手开展对局下属2家社会福利院的内部审计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接待前进行审批,接待中严格按照相关的接待标准,接待后严格报销流程。

六、关于“工程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管理制度。制定《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限额以下工程和服务类采购一律按上述文件执行,限额以上的工程和服务类采购一律按《关于依规调整进区级平台招标工程规模标准的通知》和《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及参照管理单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5〕3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规范工程管理。成立局工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具体工程实施前,另行成立工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工程所涉科室(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工程所涉科室(单位)、办公室等人员组成,并对相关人员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同时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财务审批。一是严格慰问工作制度,加强审核审批,按照慰问工作的整体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制,确保慰问工作各环节准确无误;二是严格执行出差事前审批制度,差旅费报销需附相关文件或依据;三是严格费用支出审批,对于无领导签字、发放清单不规范、附件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规范资产管理。一是制定《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采购管理办法》,对单位采购进行进一步规范;二是对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进行全面盘点并登记造册,制定《机关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明确每年开展1次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库存清查盘点,办公用品做到进出有账,并落实专人负责。

八、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一是进一步拓宽党建谋划工作思路,统筹党建品牌与中心工作,把党建品牌融入中心工作共同推进,把民政业务工作中的救助、养老、助老内容及“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党建品牌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解决这些问题;二是对部分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提高班子成员的工作热情,强化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三是切实加强对下属福利院的监督管理,要求下属社会福利院制定完善《物资捐赠管理制度》和《食堂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今年6月,由局党组书记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题为“坚守纪律规矩底线 书写高分民政答卷”的廉政党课,观看“零容忍”警示教育片1次;不定期在“浙政钉工作群”推送各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二是对各科室(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点再次进行全面的梳理,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舟山市定海区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水库移民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等程序进行规范。

(三)加强干部管理。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每季度对局机关、窗口、下属单位等进行一次效能检查和内部“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按规定开展局党组书记与局分管领导、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与其分管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对部分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提醒。

九、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全面厘清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一是制定出台《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今后“三重一大”事项均须研究后方可实施。

十、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组织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党员日常管理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二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退休支部党员学习,建立退休支部党员学习微信群,党总支落实专人进行学习指导,定期推送相关学习资料和内容,供退休支部党员线上学习。

(二)严格组织程序。一是切实规范支部换届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要求,确保整个工作依程序进行,于今年7月,按要求规范完成局机关党支部和局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制定《定海区民政局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组织局党总支委员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三)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一是确保主题党日活动既围绕局中心工作,又着眼支部具体情况,详细制定主题党日的主题,发挥主题党日活动“以点带面、以小促大”的作用,将党日活动抓严、抓实、抓出实效,发挥好党建引领带动作用;二是要求各支部在今后开展党日活动前,严格统计参加党员人数及活动经费,并报党总支审核,活动前后确保人数、经费在申报范围内不超标、不超额。

十一、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结合单位实际,充分考虑干部的学习、工作经历和适岗性,对部分办公室副主任、水库移民办、民政窗口、区民政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人等中层干部进行岗位和人员的调整、交流;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并做到全程纪实;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对单位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齐相关缺失档案,对个别干部档案中存在的出生年月有疑义等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确认。

十二、关于“巡察反馈‘对下属单位监管力度不够’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切实加强下属单位的监管。一是要求下属社会福利院制定完善《物资捐赠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二是规范下属单位食堂配送,要求配送方出具相关票据入账,进一步规范实物出入库登记;三是规范社会捐赠物资发放工作,领用捐赠物资必须签字签章或按手印;四是严格财务审批制度,2万元以上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加强现金管理。

下一步,区民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学习树规矩,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及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抓好党建强队伍,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牢树“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加强局党组对支部的领导,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注重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党员干部队伍。三是着眼长远促融合,全面查找我区民政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原因,做到统筹安排,一并解决,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18300;邮政信箱:中共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党组;电子邮箱:26823865@qq.com。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党组

2022年10月1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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