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十一)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浦江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9月13日 |
以下叶岳山、王涛等49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中心薛警官、黄警官 地址:浦江县仙华街道恒昌大道999号,联系电话:0579-88183713)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拟作出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 1 | 叶岳山 | 3307261982****1718 | 2020年06月04日15时38分,叶岳山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岩头镇岩三村路段,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 | 王涛 | 3624281993****0619 | 2020年04月24日17时15分,王涛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5公里300米,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持C1证),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800元的处罚。 |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 | 王灵顺 | 3307261952****0012 | 2020年01月10日10时44分,王灵顺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5公里800米,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4 | 王俊友 | 5326261990****095X | 2019年8月20日16时16分,王俊友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郑宅镇宋濂大道东庄村路段,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持C1证)违法行为。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5 | 邓声俊 | 5321281966****3735 | 2018年4月10日12时44分,邓声俊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七郑线7km500m,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6 | 冯鹏 | 5113211999****7016 | 2019年9月15日20时44分,冯鹏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5公里600米处,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7 | 文甲 | 5222281997****2875 | 2020年08月01日19时38分,文甲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郑宅镇宋濂大道206号,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8 | 宣志田 | 3307261953****2512 | 2019年06月20日14时40分,宣志田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兰王线夏张加油站路段,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9 | 邵正松 | 3307261974****2535 | 2019年7月10日17时8分,邵正松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6公里700米,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0 | 郑有肖 | 3307261964****1923 | 2019年2月25日15时16分, 郑有肖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郑宅镇宋濂大道东庄村路段,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1 | 付证国 | 5115291999****0214 | 2020年06月22日16时17分,付证国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白马镇豪墅篮球场,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50元的处罚。 |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2 | 潘武明 | 5226221991****0518 | 2019年3月12日9时10分, 潘武明驾驶牌号为浙G78Y8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4公里800米地段,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5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3 | 王金国 | 5225281982****5213 | 2019年2月27日11时19分, 王金国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郑宅镇宋濂大道东庄村路段,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4 | 李俊 | 5002221985****5452 | 2020年07月27日16时25分,李俊驾驶车牌号为浙D9D8H6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杭金线106公里800米路段,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车厢上载1人,已卸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5 | 杨胜权 | 5227281980****1852 | 2020年11月26日21时06分,杨胜权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5公里600米,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6 | 白广龙 | 5227321973****4917 | 2019年3月31日16时46分, 白广龙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郑宅镇宋濂大道与尚义路交叉口,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7 | 张序勇 | 3623291982****6915 | 2019年4月12日9时49分, 张序勇驾驶牌号为浙GF129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郑宅镇宋濂大道与尚义路交叉口,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8 | 潘正生 | 3622271971****3210 | 2019年4月22日11时17分, 潘正生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郑宅镇宋濂大道东庄村路段,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9 | 王银海 | 3307261954****2717 | 2019年5月20日19时55分, 王银海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浦后线13公里990米地段,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0 | 张晓彬 | 3412211994****559X | 2020年09月27日10时55分,张晓彬驾驶车牌号为浙G2HC88的轻型厢式货车行至杭金线106公里800米,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车厢上载3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 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 21 | 彭天生 | 3603111986****1019 | 2018年5月10日14时15分, 彭天生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杭金线106公里800米地段,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2 | 陈绍宽 | 5321281976****2713 | 2018年3月25日9时32分, 陈绍宽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兰王线2km500m,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50元的处罚。 |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3 | 杨西 | 5226221991****0577 | 2019年6月12日9时35分,杨西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郑宅镇宋濂大道东庄村路段,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4 | 杨正琼 | 5223281991****2021 | 2019年9月10日17时1分, 杨正琼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桐义线66公里600米,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5 | 蒙仙桃 | 5227011989****412X | 2018年4月25日12时34分, 蒙仙桃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七郑线7km500m,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6 | 周遵军 | 5224011994****9639 | 2019年5月28日16时7分, 周遵军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5公里100米路段,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7 | 周遵军 | 5224011994****9639 | 2020年4月17日19时40分, 周遵军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郑宅镇三郑村至上郑村通村公路王先生村路口,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8 | 郎啟发 | 5321281982****3739 | 2019年9月7日21时54分, 郎啟发驾驶牌号为浙G93Y1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5公里600米路段,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9 | 杨加兵 | 5321281985****2959 | 2018年3月31日9时14分, 杨加兵驾驶牌号为浙G1M58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杭金线106km600m,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5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0 | 朱禄斌 | 5306271998****2738 | 2019年6月9日21时49分, 朱禄斌驾驶牌号为浙GXS23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5公里600米路段,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5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1 | 李芝华 | 5223221987****0573 | 2018年5月15日20时40分,李芝华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浦阳街道凤荷路528号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2 | 蒋小宝 | 3307261965****096X | 2018年12月11日09时06分,蒋小宝驾驶车牌号为浙GYN371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3 | 宋诗俊 | 5321281979****4139 | 2019年10月25日09时47分,宋诗俊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浦横线(浦江-横溪)5公里4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4 | 薛永定 | 3307261964****4917 | 2019年04月25日14时56分,薛永定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5 | 罗成成 | 5225291997****0836 | 2019年04月27日9时30分,罗成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侯中线1公里4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6 | 谢生发 | 4331271975****541X | 2019年10月26日19时16分,谢生发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七郑线6公里2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7 | 吴鸿来 | 5225011983****3610 | 2019年02月25日09时55分,吴鸿来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月泉西路86号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8 | 洪其青 | 3307261967****4315 | 2018年12月26日16时18分,洪其青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侯中线2公里1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9 | 王凤兵 | 5321281983****4736 | 2018年08月09日19时29分,王凤兵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侯中线2公里1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40 | 赵开元 | 5202031970****521X | 2018年08月07日15时50分,赵开元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侯中线1公里5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
| 41 | 程家和 | 4115221986****2711 | 2018年05月14日10时53分,程家和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侯中线2公里2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42 | 叶珊珊 | 3213211990****4846 | 2018年04月18日11时06分,叶珊珊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侯中线2公里3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43 | 王兴海 | 3307261961****3510 | 2018年03月28日20时02分,王兴海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桐义线59公里1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44 | 汪宗相 | 5321281984****3534 | 2018年11月30日15时36分,汪宗相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一点红与金山路路段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45 | 王美生 | 3307261976****4314 | 2018年12月16日10时38分,王美生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侯中线15公里1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46 | 丁应林 | 5223251988****1654 | 2018年11月09日20时23分,丁应林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凤荷路588号地段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47 | 吴金江 | 3307261965****3110 | 2018年12月21日9时13分,吴金江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48 | 杨昌贤 | 5202021980****9336 | 2018年12月25日10时7分,杨昌贤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侯中线22公里5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49 | 郑斌 | 3301221991****2233 | 2020年08月24日10时47分,郑斌驾驶牌号为浙D5M2P5的小型轿车行至桐义线45公里800米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改装排气管)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
| 50 | 石伟庆 | 3307261984****3933 | 2020年01月20日15时31分,石伟庆驾驶牌号为浙G907DG的小型轿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1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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