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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省级节水标杆创建工作相关情况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淳安县 发布日期: 2022年7月21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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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节水标杆单位申报工作的函》(浙节水办函〔2022〕3号),现将我县节水标杆申报和创建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创建计划

根据杭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工作任务,确定我县2022年度计划创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3家、省级节水标杆小区2个、省级标杆学校2家、省级节水标杆酒店1家。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积极申报。

二、创建范围及申报时间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通知》,获得“浙江省节水型企业”称号满1年的企业可申报省级节水标杆企业;获得“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满1年的小区可申报省级节水标杆小区;获得“浙江省节水型单位”称号满1年的学校可申报省级节水标杆学校;获得“浙江省绿色旅游饭店”称号满1年的酒店可申报省级节水标杆酒店。

申报企业(单位)应在7月25前,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综保局报送市林水局。

三、相关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广而告之,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负责节水标杆企业创建、县住建局负责节水标杆小区创建、县教育局负责节水标杆学校创建、县文广旅体局负责节水标杆酒店创建,县综保局配合做好审核和上报工作。

联系人:余添 15906618852(658852)

附件:1.《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通知》(浙水资〔2020〕15号)

2.《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节水标杆单位申报工作的函》(浙节水办函〔2022〕3号)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2022年7月21日

附件1《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通知》(浙水资〔2020〕15号).pdf

附件2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节水标杆单位申报工作的函(浙节水办函〔202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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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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