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六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 所在地区: | 陕西-宝鸡-凤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21日 |
建设快讯正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采取六项措施,积极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陕财办采〔2019〕18号),禁止在采购文件中设置或变相设置负面清单禁用内容;禁止以企业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者以企业规模、职工人数、成立年限、经营范围为条件,对不同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是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中小企业价格折扣优惠幅度。对发布采购公告或发出采购邀请函、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50%以上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6%。
三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编制、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禁止在采购文件中出现妨碍公正竞争的内容;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操作办法、运行规程进行排查,对有妨碍公平竞争内容的进行修订、完善;对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进行审查,对有排斥市场主体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给特定主体优惠待遇等内容的,要求采购单位修改、完善后再开展采购活动。
四是降低政府采购准入门槛。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禁止随意提高专业资质等级要求、对不同企业设置不平等条件;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等,推行基本资格承诺制,由企业提交声明函、承诺函作为证明,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第三方出具书面材料。
五是简化政府采购操作程序。对试行多年的集中采购业务运行规程进行修订,从项目受理到项目执行的各环节对采购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去掉非必要程序,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方便;改进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流程,为不同类型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平竞争平台。
六是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代理费、中标(成交)服务费,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工程项目因情况特殊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推行以金融、保险、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收取,收取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已经收取的限期予以退还。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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