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三力士智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亿A米橡胶传动带智能化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台州-天台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25日 |
天行审环建示[2022]32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三力士智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亿A米橡胶传动带智能化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5亿A米橡胶传动带智能化产业园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TDB01-0301、0302地块
三、建设单位:浙江三力士智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55093.67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年产5亿A米橡胶传动带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炼胶废气 | 颗粒物、二硫化碳、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NOx | 碱旋流板塔+干式过滤+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DA002/炼胶废气 | ||||
DA003/炼胶废气 | ||||
DA004/炼胶废气 | ||||
DA005/炼胶废气 | ||||
DA006/压延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NOx | 碱旋流板塔+干式过滤+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DA007/硫化废气 | 甲苯、二硫化碳、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NOx | 碱旋流板塔+干式过滤+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DA008/硫化废气 | ||||
DA009/硫化废气 | ||||
DA010/硫化废气 | ||||
DA011/磨削粉尘 | 颗粒物 | 旋风除尘+滤筒除尘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 |
DA012/磨削粉尘 | ||||
DA013/磨削粉尘 | ||||
DA014/磨削粉尘 | ||||
DA016/油烟废气 | 油烟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
地表水环境 | 生产废水 | COD、氨氮、SS、石油类、总锌 | 隔油预处理+气浮处理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SS、动植物油 | 隔油池、化粪池 | 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进管标准 | |
声环境 | 设备噪声 | 噪声 | 隔声减振、合理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 (1)本项目废包装袋、废胶渣、废橡胶制品、废布料、污泥、粉尘等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定期出售给相应物资单位。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区,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拟在厂区北侧建设541.5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库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储存一般固废,并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一般固废产生、储存和外运等台账记录。 (2)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并定期委托危废经营单位处理。本项目拟在厂区北侧建设541.5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地面防腐防渗、防废液流失等措施,设置标志标牌,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各类危废;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每批危险废物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出入库日期、接收单位等情况;所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或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理,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171792 传真:839020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1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2年7月2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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