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房屋分配方案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富阳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14日 |
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房屋分配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物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为55套,位于银湖街道聚福雅居、富春街道春秋北路、富春街道香槟路、富春街道清风泰安苑、佳合苑(体育馆路)小区,其中一居室52套,二居室3套。
二、实物配租分配对象
实物配租对象35户,其中70周岁以上家庭28户,低保家庭1户,低保边缘家庭5户,特困家庭1户,全部为优先保障对象,目前均为货币补贴保障对象。3人及3人以上实物配租对象共计1户,3人以下实物配租对象共计34户。
三、分配原则:
1、因疫情原因,本次分房活动采用摇号方式进行,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邀请相关单位代表、保障家庭代表、纪委进行现场监督,由业主单位的工作人员代为摇号的方式进行。
2、3人及3人以上实物配租对象可以摇取二居室房屋,3人以下实物配租对象摇取一居室房屋。
四、分配程序:
1、本次摇号分二组进行,第一组为3人及3人以上实物配租家庭,第二组为3人以下实物配租家庭,先进行第一组摇号,再进行第二组摇号。
2、第一组为3人及3人以上实物配租家庭,因该组成员只有1户,直接摇取房号(房号以同步公示的《实物配租房源清单(二居室3套)》为准,如摇中1号等于摇中位于富春街道香槟路26-5号101室房屋,以此类推);
3、第二组为3人以下实物配租家庭,先按照《实物配租名单(3人以下34户)》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摇取摇号顺序号(摇号顺序号为1-34号),再按上述摇号顺序号名单,从小到大依次摇取房号(房号以同步公示的《实物配租房源清单(一居室52套)》为准,如摇中1号等于摇中位于银湖街道彩虹路143号聚福雅居1幢1单元402室房屋,以此类推)。
五、时间和地点
1、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将于2022年7月19日下午14:30开始;
2、地点: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四楼开标室(四)。
六、有关规定
1、参加实物配租家庭中,如有举报的,在规定时间前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时参加配租,若在规定实物配租时间前不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配租,其配租资格由富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核。若实物配租后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本次实物配租资格,退回已摇房源。
2、参加实物配租家庭在申请受理到签订租赁合同期间,如有结婚、离婚或死亡(不包括新出生子女)等家庭成员变化的,需提供相应材料,其配租资格由区住房保障和房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核。若实物配租前经查实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参加本次配租;若配租后经查实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本次实物配租资格,退回已摇房源。
3、参加实物配租家庭人数在申请受理到签订租赁合同期间,如有离婚、死亡等家庭成员减少的,以实际家庭人数为准;如有结婚、新出生子女等家庭成员增加的,以申请受理时家庭人数为准。
4、选定房源者,通过富阳公证处在线签约平台与杭州市富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5、公共租赁住房摇取后一律不得私下更换(交换)资格证与所摇房源,一经发现,取消更换(交换)当事人的配租资格。
七、实物配租监督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活动邀请相关单位代表、保障家庭代表、纪委进行现场监督,由富阳公证处组织活动公证,配租结果在政务门户网站、区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
本方案由杭州市富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2022年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清单(55套2022.7.14公示稿).xlsx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4日
ZJEG_RSS.content.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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