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住房租赁条例 租金显著上涨时政府可“调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发布日期: | 2022年5月31日 |
近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公告称《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通过,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北京住房租赁首部地方法规,但还需注意的是,城市公有房屋、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并不适用此条例。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条例》指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
具体来看,《条例》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租金方面,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
对于避免此前长租公寓乱象,《条例》指出,金融机构向承租人发放租金贷款的,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划入承租人账户。贷款额度不得高于住房租赁合同金额,发放贷款的频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房屋租赁从业者方面,不允许以个人名义承办业务或者收取费用。此外,《条例》指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信息查询和核验等服务,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教育、人力和社会保障、金融监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互联互通等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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