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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税收+公证”一件事联办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2年5月20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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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件事”改革》(浙自然资规【2022】1号)文件精神,依据《杭州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作业指导书(试行)》(杭规划资源发〔2022〕19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深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不动产登记、税收、公证一体化水平,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对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满意感,自5月23日起,临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联合国家税务总局临平分局、杭州市禹航公证处推出“不动产登记+税收+公证”一件事联办服务应用场景。

通过专窗设置、专员配备、专项服务的方式,以“不动产登记+税收+公证”一件事为突破点,运用信息共享、视频连线、在线审核的智能化操作,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窗进、一窗出、一站办”专项服务。此次“不动产登记+税收+公证”一件事联办服务主要适用以下情形:一是当事人在公证处窗口办理不动产买卖及赠与(符合限购政策)、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夫妻财产约定、离婚析产、分家析产、设立居住权等涉及不动产权利事项的同时,可同步提交不动产登记;二是当事人在不动产窗口办理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时,可以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委托公证机构提供登记辅助服务。

相较于之前相关文书不共享,群众办理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事项需要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和公证部门两头跑,重复提交材料,此次改革通过数字化运用实现不动产、税收、公证一体化,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不动产登记+税收+公证”一件事联办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

“不动产登记+税收+公证”一件事操作 流程(公证处专窗办理)

当事人因办理不动产买卖及赠与(符合限购条件)、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夫妻财产约定、离婚析产、分家析产、设立居住权等情形需要通过办理公证确立、变更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而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在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的同时,同步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公证处专窗办理“不动产登记+税收+公证”一件事申请(递交所需不动产登记、公证、完税资料清单详见附件)。

2.专窗进件。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专窗收件后对申请人及申请资料进行公证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15个工作日)出具《公证书》。

3.税务审核。待《公证书》出具后,正式受理录入不动产登记系统,税务部门核税并通知申请人缴税。

4.不动产审核。不动产工作人员对该登记业务按要求完成审核、登簿、缮证、发证(邮寄/现场领取/电子证)。

5.资料移交及归档。不动产和公证处定期完成纸质资料移交,并材料归档。

附件2:

“不动产登记+税收+公证”一件事操作 流程(不动产窗口办理)

依据《杭州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作业指导书(试行)》(杭规划资源发〔2022〕19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可以在不动产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由不动产中心委托公证处对继承法律关系进行核验。操作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不动产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一件事登记(递交所需不动产登记、公证、完税资料清单详见附件)。

2.不动产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动产工作人员一次性收齐公证及不动产登记、税收代缴申请材料,开具《工作联系函》給公证处。

3.公证处调查。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的不动产继承登记材料,审查相关法律关系,调查用于继承的遗产管理人资格、遗嘱效力、亲属关系等,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税务审核。税务工作人员核税,并通知申请人缴税。

5.不动产审核。不动产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登记。该业务初审后登簿前需公告60天,公告期满无异议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

6.资料移交及归档。不动产和公证处定期内完成纸质资料移交。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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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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