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1号林长令 关于加强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阿拉-阿拉善左旗 | 发布日期: | 2022年4月13日 |
各级林长、林长制办公室,各林长制成员单位:
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是森林草原防火期。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春季风干物燥,气温较往年偏高,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更加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现结合我旗实际,发布此命令。
一、增强政治责任感,层层压实防火责任。各级林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统一思想行动,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侥幸心里和麻痹思想,清醒认识防火工作的薄弱环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细落实各级各层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各级林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进一步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森林草原防火管护责任、地块责任、包片责任和对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紧盯重点隐患和重点时段,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要求、再部署,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的末端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一)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严禁烧纸、烧香、吸烟、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禁烧荒、烧秸秆、生火取暖、焚烧垃圾。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
(二)禁火区域内野外生产用火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确因特殊原因需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的,须经阿右旗相关部门审核审批,核发《野外用火许可证》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责任人、做好防救准备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三)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各林长制成员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对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要加强巡护,认真细致排查隐患,及时清理林缘、林下及道路两侧的可燃物。紧盯清明、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在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严格管制进入禁火区域的人员车辆,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守住草”。
三、注重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各林长制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全面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为戒”“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等专题宣传,开展安全用火、防灭火常识和紧急避险宣传教育,大力提倡和推广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让广大群众清楚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和野外用火的巨大危害,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四、强化部门合作,加强值班值守。各地区要针对当前形式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开展实战演练,应急、林草、气象、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协调合作,建立信息沟通和会商研判机制,加强火险预警监测,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配足灭火装备,做好灭火机具、车辆的检修保养和物质储备,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继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上报,并积极组织扑救,不得出现瞒报、迟报和漏报等现象。扑救过程中要确保人员安全,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此令。
阿拉善右旗林长:刘冲霄
姜冰洁
2022年4月8日
ZJEG_RSS.content.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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