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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今起实施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 发布日期: 2022年4月1日
建设快讯正文

修订后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4月1日正式施行。日前,记者从县住建部门了解到,新《条例》首次将物业管理纳入了基层治理大格局,以建设和谐小区为物管目标,确立了以党建引领、业主自治、政府监管等多措并举的物业管理原则。

“新《条例》在管理机制上明确建立和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多方参与的住宅小区基层治理体系,同时对社区党组织参与筹备业主大会会议、协助审查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列席业委会会议等党建引领的具体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这是新《条例》的一大亮点。”县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住宅小区违规搭建、野蛮装修、占用公共空间等较为普遍,新《条例》中,明确了这类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新《条例》还对市民关心的停车、前期物业等问题了作了具体规定。如规定开发商不得将车位、车库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只售不租;人防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车位不够用时,可根据相关规定、程序占用小区道路等。(记者 张伟海)

如有图片或附件等请到网址中查看或下载http://www.xiangshan.gov.cn/art/2022/4/1/art_1229045037_58975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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