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侵占、毁坏水工程及有关设施的行为开出首张罚单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松阳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3月10日 |
近日,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结一起侵占、毁坏水工程及有关设施案。该案件是自2020年12月8日300项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后以来松阳办理的首起水行政(水事管理)领域案件。
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松阳县水利局关于当事人刘某某在松阳县斋坛乡小石村段松阴溪右岸倾倒泥土造成防洪堤被损坏的行为的《移送函》,本机关于2022年01月13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刘某某在松阳县斋坛乡小石村村委会东面300米堤坝处倾倒泥土造成防洪堤被损坏,泥土量25米*10米*2米,地方开裂3处,约6米,堤顶放置4块铁板。后经本机关和松阳县水利局现场联合勘察,当事人刘某某在松阳县斋坛乡小石村村委会东面300米堤坝处倾倒泥土造成防洪堤被损坏后,采取补救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已自行整改到位。
鉴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一条“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的规定,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七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整的行政处罚。
截止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相应罚款。下步,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抓住冷门”找案源,积极探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案源新路子,确保执法无盲区、监管无死角。
ZJEG_RSS.content.end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2/3/10/art_1229361215_58981646.html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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