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四)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6日 |
以下方伶遐等137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中心薛警官、黄警官 地址:浦江县仙华街道恒昌大队999号,联系电话:0579-88183713)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2月17日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拟作出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 1 | 方伶遐 | 3307261965****1129 | 2021年1月18日11时9分,方伶遐驾驶电动车行至浦江县仙华街道班班大道与一点红交岔口地段,实施行经无灯控、交警指挥或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无交通标志标线,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违法行为。 | 行经无灯控、交警指挥或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无交通标志标线,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
| 2 | 吴水红 | 3307261977****3337 | 2021年01月24日20时24分,吴水红驾驶车牌号为浙G2786G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浦阳街道和平南路186号路段,实施上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
| 3 | 吴黎明 | 3307261975****3916 | 2021年2月12日1时0分,吴黎明驾驶牌号为浙GHR695的小型汽车行至桐义线57公里200米加油站路段,实施不按规定倒车造成事故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 不按规定倒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1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4 | 朱天琦 | 3507221998****4210 | 2021年3月9日8时30分,朱天琦驾驶牌号为浙G0K9S3的小型汽车行至浦江县人民路环城东路交岔口,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加装排气挂管)。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5 | 傅永建 | 3307261976****2116 | 2021年3月16日19时49分,傅永建驾驶牌号为浙GHH590的小型汽车行至浦江县七郑线0公里800米,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 |
| 6 | 陈月仙 | 3307261963****3925 | 2021年3月19日7时43分,陈月仙驾驶牌号为浙G2573E的普通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浦阳街道班班大道与恒昌大道岔口地段,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造成事故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 |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7 | 陈士起 | 3307261965****4116 | 2021年3月21日16时0分,陈士起驾驶牌号为浙G85H35的普通摩托车行至浦后线(浦阳镇-后芦金)8公里600米,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车厢载人的违法行为(车厢上载1人)。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车厢载人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8 | 韦红 | 5225291989****5013 | 2021年3月23日15时9分,韦红驾驶牌号为浙G7G1E6的小型汽车行至浦江县仙华街道恒昌大道与平七路岔口地段,实施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
| 9 | 殷后起 | 5003841988****7410 | 2021年3月24日3时15分,殷后起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亚太大道655号路段,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0 | 郭设勇 | 3325261973****0513 | 2021年3月28日0时14分,郭设勇驾驶牌号为浙GH8P31的小型汽车行至浦江县浦阳街道江滨西路70号路段,实施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
| 11 | 苏双建 | 5306271999****3531 | 2021年4月5日10时6分,苏双建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浦阳街道江滨西路9号地段,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8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2 | 程贵友 | 5123241972****5894 | 2021年4月9日21时6分,程贵友驾驶牌号为浙GT2G95的小型汽车行至浦江县金垒大道与东山路交岔口路段,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9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 13 | 方智伟 | 3307261979****6414 | 2021年4月10日20时10分,方智伟驾驶牌号为浙G65122的小型汽车行至浦江县浦阳街道浦江大厦停车场路段,实施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1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4 | 郑家新 | 3307261966****0310 | 2021年4月22日10时13分,郑家新驾驶牌号为浙GHT269的小型汽车行至浦江县环城西路与新华路交岔口路段,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 15 | 杨齐 | 5224231992****7711 | 2021年4月22日18时40分,杨齐驾驶牌号为浙GY289Q的小型汽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与岩郑线交岔口路段,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
| 16 | 黄文庆 | 3307191969****5578 | 2021年4月26日23时36分,黄文庆驾驶牌号为浙G86Y09的普通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浦阳街道江滨西路61号路段,实施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
| 17 | 钟贤琪 | 3307261987****1333 | 2021年5月1日17时40分,钟贤琪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三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凤荷路100号路段,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8 | 王正华 | 5304281978****1975 | 2021年5月3日11时12分,王正华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仙华街道一点红大道与金垒大道岔口,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造成事故的(有交通信号灯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造成事故的(有交通信号灯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1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9 | 刘杰 | 5321281985****4712 | 2021年5月14日10时29分,刘杰驾驶牌号为浙GH3M63的小型汽车行至桐义线50公里700米,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加装尾板)。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20 | 金波 | 3307821993****2316 | 2021年5月16日11时33分,金波驾驶牌号为浙GQ5717的小型轿车行至桐义线49公里850米,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1 | 朱修彬 | 3421291977****4371 | 2021年5月25日14时49分,朱修彬驾驶牌号为浙G80AK8的小型汽车行至351国道276公里150米,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加装尾板)。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22 | 张云祥 | 3307261974****1119 | 2021年5月29日23时1分,张云祥驾驶牌号为浙G6P6C6的小型汽车行至浦江县中山路与月泉路岔口地段,实施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造成事故的(有交通信号灯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违法行为。 |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造成事故的(有交通信号灯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5项、第2款 |
| 23 | 郝金鹏 | 4104231991****9077 | 2021年6月1日10时22分,郝金鹏驾驶牌号为浙G1G5R7的小型汽车行至桐义线61公里500米,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加装尾板)。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24 | 方能旺 | 3307261967****1711 | 2021年6月3日8时25分,方能旺驾驶牌号为浙G6T1P7的小型汽车行至桐义线62公里500米,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加装栏板)。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25 | 赵丽 | 3307261961****3125 | 2021年6月3日15时34分,赵丽驾驶牌号为浙G88H56的普通摩托车行至浦江县和平路与江滨路路口,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6 | 于金宝 | 3307261954****0519 | 2021年6月5日12时36分,于金宝驾驶牌号为浙GYL850的普通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浦南街道前于村路段,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7 | 洪端 | 3307261990****1719 | 2021年6月21日10时18分,洪端驾驶牌号为浙G0LH07的小型汽车行至351国道243公里900米路段,实施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8 | 潘正起 | 4130241957****1038 | 2021年6月23日16时2分,潘正起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和平路与新华路岔口,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29 | 王养法 | 3209021989****8536 | 2021年6月29日18时1分,王养法驾驶电动车行至浦江县亚太大道与210省道岔口,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项 |
| 30 | 胡攀登 | 3307261986****0312 | 2021年7月5日15时7分,胡攀登驾驶牌号为浙GEV939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大桥路与210省道岔口,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加装尾板)。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31 | 黄双珠 | 3307261965****1145 | 2021年7月6日7时41分,黄双珠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人民东路92号路段,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2 | 吕俊萱 | 3307262002****5327 | 2021年7月25日11时57分,吕俊萱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月泉路与望仙路岔口,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9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3 | 艾华栋 | 3307261993****0037 | 2021年08月04日17时44分,艾华栋驾驶车牌号为浙G75BW7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浦江县浦义公路5公里绿谷云溪路段,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 34 | 陈军军 | 3307261987****5116 | 2021年08月04日20时13分,陈军军驾驶车牌号为浙G2W3U9的小型轿车行至桐义线47公里800米地段,实施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 35 | 唐淑娟 | 3307261988****3922 | 021年08月05日10时24分,唐淑娟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浦阳街道青年路与环城东路岔口地段,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36 | 赵明忠 | 3307261955****331X | 2021年08月07日15时55分,赵明忠驾驶车牌号为浙G71Y69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浦阳街道翠湖路29号,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 |
| 37 | 赵立东 | 2201821974****4719 | 2021年8月9日19时14分,赵立东驾驶牌号为浙GB8661的大型汽车行至桐义线63公里200米地段,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加装灯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38 | 张伟 | 2207211984****0414 | 2021年8月9日19时29分,张伟驾驶牌号为浙GB9662的重型结构货车行至桐义线63公里200米地段,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改装灯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39 | 黄荷兰 | 3307261966****3567 | 2021年8月11日8时45分,黄荷兰驾驶三轮车的行至浦江县浦南街道丰安花园1区17栋路段,实施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 40 | 杨顺财 | 3307261957****2311 | 2021年8月12日8时22分,杨顺财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蒋塘路与文溪路岔口,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造成事故的(有交通信号灯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造成事故的(有交通信号灯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9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41 | 虞香妮 | 3307261988****5328 | 2021年08月12日16时52分,虞香妮驾驶车牌号为浙G1U1D7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江滨西路上皇殿路段,实施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 42 | 任银波 | 3307261990****3915 | 2021年8月28日22时33分,任银波驾驶牌号为浙G8P8L5的小型面包车行至浦江县杭大线0公里100米杭坪镇杭坪村路段,实施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 43 | 王俊知 | 5321281995****3910 | 2021年09月01日09时50分,王俊知驾驶车牌号为浙G68507的重型自卸货车行至浦江县仙华街道亚太大道与东山路岔口路段,涉嫌实施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未达200%的(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31000KG,车货总质量:65180KG,超载110%)违法行为(车载泥土)。 |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未达200%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
| 44 | 储文将 | 3307261999****1534 | 2021年09月13日22时41分,储文将驾驶车牌号为浙G5T9F8的小型面包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2公里400米后江村路段,实施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 45 | 毕新亮 | 3412241990****8734 | 2021年1月25日17时14分,毕新亮驾驶牌号为浙E59A27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东黄线61公里600东一村村口路段处,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尾翼)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 46 | 倪红旗 | 3307261965****1714 | 2021年2月25日16时17分,倪红旗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古城西路11-1号门口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发动机号:015480)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47 | 龙昌兴 | 5227281966****9831 | 2021年3月12日19时44分,龙昌兴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迎宾路锦绣兰庭门口路段处,因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 48 | 唐元江 | 3622271979****0353 | 2021年4月16日14时54分,唐元江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桐义线72公里800米路段处,因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架号:A21543),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49 | 方炳桥 | 3307261957****1514 | 2021年5月9日8时4分,方炳桥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经济开发区许山路361号小太阳幼儿园门口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方炳桥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50 | 卢加红 | 5225291993****6813 | 2021年5月14日21时12分,卢加红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迎宾路153号门口路段处,因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发动机号:108529),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51 | 方丽贞 | 3307261966****1561 | 2021年6月12日10时30分,方丽贞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浦南街道人民路四村桥头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方丽贞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52 | 潘根水 | 3307261967****1515 | 2021年6月22日15时57分,潘根水驾驶牌号为浙GY792K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上山村至一点红大道通村道路路段处,因实施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92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12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53 | 潘根水 | 3307261967****1515 | 2021年6月22日15时57分,潘根水驾驶牌号为浙GY792K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上山村至一点红大道通村道路路段处,因实施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5人以下)违法行为。 |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 54 | 陈丹凤 | 3307261970****1327 | 2021年10月3日9时0分,陈丹凤驾驶牌号为浙G77739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旧骆村至朝阳村通村道路上山遗址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陈丹凤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 55 | 徐航天 | 3307261999****0912 | 2021年10月14日6时40分,徐航天驾驶牌号为浙G1N6G1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浦江县晶雅路10号门口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徐航天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34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 56 | 郑安杰 | 3307261993****1336 | 2021年2月4日14时57分,郑安杰驾驶牌号为浙G3R7X0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工商路21号路段处,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尾翼)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 57 | 李绍仕 | 5223241982****3219 | 2021年3月11日19时14分,李绍仕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经济开发区27号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架号:000460),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5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58 | 梁龙锋 | 5223252002****1236 | 2021年4月13日19时47分,梁龙锋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经济开发区博雅宾馆门口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架号:A00027),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5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59 | 姚志友 | 3421271974****7051 | 2021年4月20日15时58分,姚志友驾驶牌号为浙GZ2H90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浦江县桐义线72公里700米处,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雨棚)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 60 | 高玉成 | 3421241970****2511 | 2021年10月10日9时20分,高玉成驾驶牌号为浙GA6B32的轻型平板货车行至浦江县工商路综合菜市场路段处,因实施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5人以下)(后车厢载1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 61 | 汪林 | 3507221992****5417 | 2021年1月6日9时17分,汪林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经济开发区廿亩山西区十一排8号西南侧路口处,因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架号:410291),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8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62 | 向俾万 | 4331271967****2616 | 2021年1月14日10时11分,向俾万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望江路65号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架号:B00274)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63 | 乔金泮 | 3708271977****3213 | 2021年2月1日12时16分,乔金泮驾驶牌号为鲁H10Z7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浦江县下石线14公里900米路段处,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鲁HK4T9挂,加装挂车栏板)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 64 | 杨迎春 | 3307261974****0728 | 2021年3月26日6时31分,杨迎春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东黄线64公里500米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架号:701019)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65 | 蒋文伟 | 3307261973****3917 | 2021年3月26日10时35分,蒋文伟驾驶牌号为浙G8V2J7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浦江县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388号路段处,因实施非法安装警报器的,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违法行为。 |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800元的处罚,对非法安装的警报器予以收缴;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800元的处罚,对非法安装的标志灯具予以收缴;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600元的处罚,对非法安装的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予以收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66 | 陈朝车 | 5321281991****351X | 2021年4月25日10时4分,陈朝车驾驶牌号为浙G1N3U1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行至浦江县经济开发区永在大道与振兴路交岔口地段处,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尾板)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 67 | 王巧芬 | 5224271974****6023 | 2021年4月29日17时18分,王巧芬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工商路500号恒固创艺A区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68 | 陆小好 | 5227281980****5414 | 2021年6月13日17时53分, 陆小好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桐义线71公里800米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69 | 付高 | 3625311982****4212 | 2021年10月16日15时02分,付高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联古线11公里100米冯村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70 | 赵泽能 | 5321281994****2710 | 2021年1月10日18时58分,赵泽能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龙田村至桐义线通村公路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赵泽能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8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71 | 钟帅 | 5321281999****3717 | 2021年1月21日10时41分, 钟帅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经济开发区永在大道与星碧大道岔口地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72 | 涂世政 | 5321281997****2931 | 2021年2月8日7时54分,涂世政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桐义线64公里900米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涂世政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73 | 王华林 | 5202032000****9818 | 2021年4月11日21时55分, 王华林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兴工路28号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74 | 赵伟 | 5303252003****1439 | 2021年4月26日19时46分, 赵伟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迎宾路147号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75 | 李强 | 4130271972****4031 | 2021年4月29日10时42分,李强驾驶牌号为浙A7X10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浦江县桐义线73公里300米路段处,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皖CQ580挂,加装铁板)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 76 | 吴春飞 | 3601241987****4218 | 2021年5月1日16时19分,吴春飞驾驶牌号为浙G0YH73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工商路与商业路岔口地段处,因实施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5人以下)(车厢上载2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 77 | 卜礼辉 | 4110241988****257X | 2021年6月1日14时53分,卜礼辉驾驶牌号为浙A37F0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浦江县桐义线73公里900米路段处,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浙AKN08挂,加装铁板)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 78 | 余钟江 | 3623211980****2410 | 2021年9月23日21时20分,余钟江驾驶牌号为浙G5D2R2的小型面包车行至浦江县经济开发区星碧大道68号路段处,因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9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 79 | 陈小伟 | 3403211984****6555 | 2021年10月23日14时46分,陈小伟驾驶牌号为浙D09V18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浦江县仙华街道三禾路88号路段处,因实施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5人以下)(车厢上载1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 80 | 何来根 | 3301261966****2912 | 2021年1月13日17时32分,何来根驾驶浙AZ098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桐义线65公里800米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发动机号:G0049061)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000元,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81 | 陈娟 | 5101821982****1026 | 2021年2月2日18时38分, 陈娟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迎宾路151号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82 | 李闯川 | 3307261987****1311 | 2021年2月3日15时34分,李闯川驾驶牌号为浙G4JL30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169号路段处,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后包围)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 83 | 张运富 | 4115221990****0916 | 2021年2月11日20时38分,张运富驾驶牌号为浙CYJ69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浦义公路0公里700米华墙村路口地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张运富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 |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 |
| 84 | 郑亿 | 3307261995****1333 | 2021年3月4日20时3分,郑亿驾驶牌号为沪CC115D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古城东路151号路段处,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前唇),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85 | 洪仕苏 | 3623211984****3030 | 2021年3月8日12时48分,洪仕苏驾驶牌号为辽PN2224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东黄线65公里800米东一村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洪仕苏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000元,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86 | 陈灵 | 3307811996****0052 | 2021年4月25日12时15分,陈灵驾驶牌号为浙GY999N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仙华街道万苑路下五里村路段处,因实施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 87 | 李朝虎 | 3307261987****511X | 2021年5月29日17时56分,李朝虎驾驶牌号为浙GH9M89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桐义线50公里150米路段处,因实施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 88 | 洪旭航 | 3307262001****1335 | 2021年11月1日3时3分,洪旭航驾驶牌号为浙C97W8C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联古线14公里500米姚店村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洪旭航涉嫌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9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 89 | 李勇 | 5227281993****1519 | 2021年7月12日14时36分,李勇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上山遗址公园门口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李勇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造成事故的,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90 | 李军 | 3203231983****2438 | 2021年8月3日16时14分,李军驾驶牌号为浙A19F5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浦江县桐义线与下石线岔口地段处,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 91 | 施心辉 | 4331251989****8715 | 2021年8月12日9时22分,施心辉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工商路与古城东路岔口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92 | 盛湖畔 | 3307261993****3311 | 2021年7月6日9时18分,盛湖畔驾驶牌号为浙G3VW11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仙华街道宏方大圆盘路段处,因实施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 93 | 肖克树 | 5306271992****3720 | 2021年8月1日8时42分,肖克树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联古线10公里900米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肖克树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94 | 葛伟钢 | 3307261973****2939 | 2021年8月2日22时53分,葛伟钢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商业路与镇府路岔口地段处,因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95 | 郭振 | 4114021992****8212 | 2021年8月12日9时42分,郭振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潘宅镇冯潘线潘宅红绿灯地段处,因实施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8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96 | 黄根财 | 3307261960****1311 | 2021年8月24日17时56分,黄根财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大线6公里700米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黄根财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97 | 闵承兴 | 5224012003****8837 | 2021年8月28日21时22分,闵承兴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宅镇临江路16号东南侧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郑兴平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98 | 韦海波 | 5201111983****3313 | 2021年7月7日10时50分,韦海波驾驶牌号为浙GZJ587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浦江县桐义线74公里900米路段处,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 99 | 张琪 | 3412251989****0198 | 2021年8月21日17时33分,张琪驾驶牌号为浙A50C0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浦江县浦新矿业有限公司门口路段处,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 100 | 杨文财 | 5321281989****3713 | 2021年8月22日20时40分,杨文财驾驶牌号为浙GY8367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浦江县经济开发区星碧大道80号路段处,因实施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抓拍。 |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 101 | 王俊辉 | 4127211990****181X | 2021年7月6日16时0分,王俊辉驾驶牌号为浙G1RS86的小型面包车行至浦江县联古线13公里300米路段处,因实施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4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102 | 王全 | 5321281991****3713 | 2021年7月10日5时25分,王全驾驶牌号为浙G6R0Z9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浦江县岩头镇人民路邮政局路口地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王全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2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 103 | 张杏兴 | 3307261970****171X | 2021年7月12日8时4分,张杏兴驾驶牌号为浙G9Y9X0的轻型自卸货车行至浦江县浦后线8km0m王店村路段处,因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抓拍。 |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 104 | 郑国军 | 3307261976****1313 | 2021年7月14日19时30分,郑国军驾驶牌号为浙G87FE6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浦江县郑宅镇正义路下方园区139号路段处,因实施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抓拍。 |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 105 | 韦忠海 | 5227321975****3412 | 2021年03月20日15时28分,韦忠海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6公里650米路段,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06 | 刘军 | 5224221982****0816 | 2021年05月17日16时37分,刘军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7公里800米路段,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07 | 陈联勋 | 5321281982****4112 | 2021年5月5日14时18分,陈联勋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郑宅镇宋濂大道206号路段,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08 | 于远政 | 3307261978****2519 | 2021年02月02日15时22分,于远政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三郑村万洋众创城红绿灯路段,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09 | 旷玉雪 | 5227321998****1046 | 2021年04月09日14时51分,旷玉雪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郑宅镇下方村村路口路段,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10 | 贾宗南 | 3507021987****1815 | 2021年01月13日10时01分,贾宗南驾驶车牌号为浙G9WD62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石渠口加油站路段,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假排气管)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111 | 鲍秀勇 | 4115241997****2411 | 2021年1月13日10时35分,鲍秀勇驾驶牌号为豫S03K87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白马镇霞岩村路口路段,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尾翼)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112 | 郑安杰 | 3307261993****1336 | 2021年4月22日20时07分,郑安杰驾驶牌号为浙G3R7X0的小型轿车行至浦江县郑家坞镇学前路路段,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尾翼)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113 | 吴国立 | 3307261978****2312 | 2021年6月30日10时54分,吴国立驾驶牌号为浙G8X0F3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浦江县郑家坞霞浦路136号门口路段,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后车斗加装铁棚)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114 | 庞春旺 | 4509231997****6732 | 2021年01月18日12时52分,庞春旺驾驶车牌号为浙D793JU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浦江县郑家坞镇霞浦路与杭金线岔口,实施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车厢上载1人 ,已卸载)违法行为。 | 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5人以下)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 115 | 龚成金 | 5321281978****3515 | 2021年3月13日18时52分,龚成金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七郑线5公里700米岩头世纪晶城门口路段,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
| 116 | 赵廷富 | 5222241967****241X | 2021年1月12日18时25分,赵廷富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许山路与前方大道岔口,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17 | 陈建锋 | 3307261977****1112 | 2021年03月02日20时52分,陈建锋驾驶车牌号为浙GYW31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七石线路段,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 |
| 118 | 陈发权 | 5321281980****3712 | 2021年02月03日16时41分,陈发权持C1证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黄郑线7公里100米,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800元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19 | 张根桥 | 3307261951****2517 | 2021年02月20日12时52分,接到事故报警,张根桥驾驶车牌号为浙GY694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白马镇柳宅村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调查事故当中发现张根桥,实施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 |
| 120 | 周洪浦 | 3306251957****467X | 2021年04月20日10时24分,周洪浦驾驶车牌号为浙DGK53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郑家坞镇农商银行门口,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050元,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21 | 梁兴祥 | 5226221998****4510 | 2021年09月07日09时05分,梁兴祥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郑宅镇孝感路与宋濂大道岔口处,实施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22 | 徐胜 | 5321281997****115X | 2021年5月5日9时20分,徐胜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杭坪镇下薛宅轮胎主题公园路段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23 | 黄根福 | 3307261958****5117 | 2021年4月21日15时52分,黄根福驾驶牌号为浙G86Y38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至浦江县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车厢载人的(一至五人)(车厢上载1人)违法行为。 | 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车厢载人的(一至五人)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 124 | 梁小勇 | 5225011984****5256 | 2021年1月13日16时13分,梁小勇驾驶牌号为浙G9CD02的轻型平板货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栏板)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125 | 张伟东 | 3307261988****3912 | 2021年1月28日21时39分,张伟东驾驶牌号为浙GM4Z28的小型轿车行至桐义线58公里900米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尾翼)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126 | 付海林 | 3421231962****537X | 2021年4月16日16时11分,付海林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持准驾车型:C4证),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9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27 | 朱剑平 | 3307261965****001X | 2021年5月1日16时49分,朱剑平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28 | 甄倬翀 | 3307261999****131X | 2021年5月7日15时53分,甄倬翀驾驶牌号为浙G2RS13的小型轿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改变车身颜色)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129 | 应庆红 | 3307241975****2742 | 2021年5月10日16时26分,应庆红驾驶牌号为浙G6PJ11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车棚)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130 | 周遵军 | 5224011994****9639 | 2021年8月11日10时55分,周遵军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浦江县七郑线4公里100米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31 | 王丁盛 | 3307261984****2733 | 2021年4月23日10时55分,王丁盛驾驶牌号为浙G7B3X7的小型轿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71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91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32 | 王金刚 | 3713241987****6119 | 2021年4月23日13时20分,王金刚驾驶牌号为浙GH630N的小型面包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54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74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33 | 徐金辉 | 3501211991****4238 | 2021年4月23日13时30分,徐金辉驾驶牌号为浙GD6F68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40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34 | 王磊 | 3307251981****5014 | 2021年7月7日15时51分,王磊驾驶牌号为浙G936LL的小型轿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71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91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35 | 许红星 | 3307261970****0014 | 2021年7月13日9时13分,许红星驾驶牌号为浙GY531F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16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36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36 | 黄俊俊 | 3307261990****5115 | 2021年8月17日15时47分,黄俊俊驾驶牌号为浙DB78H5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330元的处罚,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73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 137 | 薛卫东 | 3307261986****4910 | 2021年1月29日16时05分,薛卫东驾驶牌号为浙GHH802的小型轿车行至桐义线51公里100米处,实施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33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53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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