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江东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6日 |
根据宁波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慈溪市已完成整改的3件2020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如实反映。
公示期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馈。电话:63089034(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完成情况表
2021年10月25日
序号 | 举报内容 | 是否属实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1 | 宁波市慈溪市上剑山工业区、横河镇、长河镇、桥头和宗汉镇违规审批橡胶企业近80家、违规审批20多家废塑料企业,存在几十家违法铝压铸企业,臭气严重扰民。 | 部分属实 | 要求企业按完成整改,依法依规进行生产。按销号要求完成相应整改销号。 | (一)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9月13日,慈溪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慈溪市橡胶制品、废塑料、铝压(浇)铸行业整治“回头看”的通知》。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面排摸,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依法取缔;对符合审批条件的,补办相关审批、验收等手续。2020年12月30日前,对原整治提升企业,全面提升污染治理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拒不整改的,开展联合执法。 (二)强化长效管理。建立健全违法行为的主动发现机制,继续实施有奖举报机制,加大网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废塑料、橡胶制品、铝压(浇)铸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回头看”行动成效。 | (一)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2020年9月13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慈溪市橡胶制品、废塑料、铝压(浇)铸行业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依法取缔;对符合审批条件的,补办相关审批、验收等手续,对原整治提升企业,全面提升污染治理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拒不整改的,开展联合执法。9月14日率先对压(浇)铸行业4个重点镇、街道(周巷镇、长河镇、横河镇、宗汉街道)的排查,发现无环保审批手续的非法压(浇)铸企业(作坊)42家,,目前42家企业取得环保相关手续6家,停产搬离取缔36家。“回头看”整治全市三大行业排查各类企业共计709家,取缔关停119家,整改33家。 (二)强化长效管理。建立健全违法行为的主动发现机制,继续实施有奖举报机制,加大网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废塑料、橡胶制品、铝压(浇)铸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回头看”行动成效。 |
2 | 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周巷镇等区域,约300多家轴承企业中部分企业油污通过雨水管道排放到河道,部分企业含油废气污染环境。如浙江福达轴承有限公司、慈溪市石堰建筑油化厂、宁波日鑫轴承有限公司、慈溪市精英轴承有限公司、慈溪市五环轴承有限公司、慈溪市华达单向轴承有限公司、慈溪市健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慈溪自成电子有限公司、慈溪市星环轴承有限公司、宁波奥克轴承有限公司、中国环驰轴承集团、慈溪市金象轴承有限公司宁波天宇轴承有限公司、宁波波尔轴承有限公司、慈溪市金洪轴承有限公司。 | 部分属实 | 要求企业按完成整改,依法依规进行生产。按销号要求完成相应整改销号。 |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会同横河镇、周巷镇人民政府加强对60家无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的帮扶,指导企业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尽快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横河镇、周巷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上述企业的日常巡查管控,确保企业合法依规生产。 (二)横河镇、周巷镇人民政府已印发轴承行业污染整治方案,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下步将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清理整改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会同横河镇、周巷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轴承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强化联合整治,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各项治污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会同横河镇、周巷镇人民政府加强对60家无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的帮扶,指导企业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尽快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截至目前,60家企业:横河镇52家无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中,45家已完成审批,2家企业已属于环评豁免名单,5家企业已经搬迁。周巷镇8家无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中,3家已完成环评审批,4家已搬离清洗工艺,其余工艺环评豁免,1家搬迁。同时,横河镇、周巷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上述企业的日常巡查管控,确保企业合法依规生产。 (二)横河镇、周巷镇人民政府已印发轴承行业污染整治方案,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3 | 宁波市慈溪市宗汉街道桃园江东32号的一处平房,散发农药气味,影响周边居民。 | 部分属实 | 对违章建筑按相应法律要求进行处理,完成复耕。按销号要求完成相应整改销号 | (一)朱科锋网罩生产作坊问题 1.行政命令: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对朱科锋下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甬环慈违改〔2020〕G57号),责令业主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行政处罚: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对朱科锋网罩生产项目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0年9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甬环慈罚听告字〔2020〕84号),拟处罚款200000元整。 3.加强监管:目前朱科锋网罩生产项目已停止生产,附海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巡查力度,确保该场所停产到位。 (二)慈溪杰皓混凝土有限公司问题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会同附海镇人民政府督促慈溪杰皓混凝土有限公司拆除生产设备,并加强巡查力度,严防反弹。下步附海镇人民政府将对所涉地块组织复耕。 (三)废弃废塑料场所问题 桥头镇人民政府已将该处废弃的无主废塑料加工场所进行清理,并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四)附海镇和桥头镇政府计划于2021年3月底前对2处违章建筑完成整治。 | (一)行政命令。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对朱科锋下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甬环慈违改〔2020〕G57号),责令业主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二)行政处罚: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对朱科锋网罩生产项目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0年9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甬环慈罚字〔2020〕85号)。 (三)加强巡查。桥头镇及附海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工作,严防问题反弹,现场检查未发现反弹现象,也未收到相关信访举报。目前,朱科锋违章建筑及废弃废塑料场所已拆除,慈溪杰皓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址已复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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