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规上服务业企业外来员工“我在天台过大年”活动相关补助申报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台州-天台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1月26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各规上服务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春节期间留岗员工服务和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外来员工春节集中返乡带来的疫情不确定因素影响,天台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企业留工促产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函〔2022〕2号),现就做好鼓励规上服务业企业留住外来员工在天台过年的新春红包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2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2月18日(农历正月十八)期间留在天台的非天台籍企业员工,在天台正常缴纳社保(缴纳五险或工伤)。
二、申领对象及补助标准
规上服务业企业,补助标准380元/人。
三、申报流程
符合补助条件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填写《外来员工“我在天台过大年”新春红包发放名单》(附件1,一式二份)及相关发放依据报属地乡镇(街道),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县发改局,申报日期2022年2月21日—3月4日。
材料内容包括:
1、外来员工“我在天台过大年”新春红包发放名单(需电子格式);
2、外来员工缴纳五险或工伤的社保名单(可直接到政务服务网生成《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新春红包发放凭证(银行流水或员工领签表等);
4、员工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2月8日(农历正月初八)的截图(如因公事出差导致行程卡变动的可提供出差相关证明)。
咨询联系:县发改局服务业发展中心(行政中心1603),郑彪炳;联系电话:83930683。
四、其他事项
各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如实填报,为减少纸质材料,户籍纸质证明不要求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企业补助资格;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受理和核实工作,并在2022年3月7日前报送县发改局。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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