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关于全县“城市大脑”建设运行情况 涉交通专项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淳安县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9日
建设快讯正文
ZJEG_RSS.content.begin

根据《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清单》专项审计整改任务,涉及县交通运输局有4大类9个问题,现将相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使用绩效低”的问题。县智慧交通指挥中心系统存在“两货两客”多项数据信息不准确:实时在线车辆、班车、运营收入、订单数均显示为0;多辆客、货运车辆存在营运和年审到期等现象;2021年2月9日、2月17日、4月7日共有99起客运车辆报警未处理;系统1493个视频监控,掉线的有214个等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由于县智慧交通指挥中心系统前端视频、接入系统、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两货两客”多项数据信息不准确,目前均已恢复。二是报警数据显示农村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在新冠疫情期间,为整合农村客运线路资源,减轻客运企业经营压力,采取班车在区域范围内套跑的运营模式,造成的系统数据报警,目前已关闭报警功能,待完成2021年汾口、威坪等区域新一轮的农村客运招投标工作并调整报警规则后启用。

落实情况:2021年8月底整改完成。

二、关于“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县智慧交通指挥中心系统建设仅实现视频数据与交警部门的对接,存在未按《关于推进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区县(市)指挥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将交警、城管、规划、城建、旅游等单位与交通相关的数据接入,实现大交通数据联动的情形。

整改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完成县智慧交通指挥中心视频综合平台建设,主动与县公安局进行了对接,由全县综合视频监控平台接入公安、高速、国省道、港航、出租车、高铁站、客运场站、重点车辆、公路桥梁隧道等2500余路的视频数据。城管、旅游、交警等部门视频数据通过全县综合视频监控平台,共享了高速公路车流量、铁路实时预售票信息、客运场站售票信息等8000多万条的数据资源。同时,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建立视频监控和卫星定位系统,实现300余辆“两客一危”、130辆出租车、133辆公交车、104辆教练车视频数据监控全覆盖。此外,还完成了县文广旅体局景区人流量数据、城市管理局停车数据、公安交警出行指数等视频数据接入工作。县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单位视频数据的关联度不高,故暂未接入。

落实情况:2021年9月底整改完成。

三、关于“制度建设缺失”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存在未按《关于推进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区县(市)指挥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杭交发〔2017〕116号)要求建立综合交通信息指挥中心运行和数据管理制度,未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日常运行和维护的情形。

整改情况:一是县交通运输局(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了智慧交通指挥中队负责综合交通信息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主要承担突发事件应急现场处置和行政执法力量的指挥调度工作;牵头实施交通运输“互联网+监管”和数字执法工作;承担重点区域的动态监管工作开展监管、执法信息的数据分析应用和信息发布;承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法案件举报、投诉的受理和督办工作。目前智慧交通指挥中队在职7名(含中队长1名、科员6名)。二是县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综合信息指挥中心机房安全管理等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机房安全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应急值守等规章制度。三是智慧交通指挥中队已安排1名计算机专业的专职管理员,且具有淳安四通电脑公司、淳安华数公司等多单位工作经历,具体负责指挥中心日常运维工作。同时,目前综合交通信息指挥中心仍处于维保期,平台开发单位已安排工作人员常驻淳安解决综合交通信息指挥中心突发问题,基本能满足指挥中心日常运行、软硬件维护工作。

落实情况:2021年9月底整改完成。

四、关于“公路非现场执法不严”的问题。

(一)数据管理绩效低。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11月6日,公路非现场执法平台共采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案件数6521件,无效案件4887件(其中:证据不足未推送交警2684件,无车辆照片1160件,图像数据不完整、不清晰465件,车牌号码和轴数有误360件,其他情形218件);有效案件数为1634件,有效率仅25%。

整改情况: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货运车辆驾驶员利用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并行、逆向行驶、走S型、倒车、遮挡号牌、在车牌附近加装强光灯、违章停车、首尾紧随等手段逃避非现场执法检测,导致公路非现场执法检测无效数据较多。针对这一问题,一是在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点增设禁令标志、禁止标线、违停电子抓拍等设备,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的交通秩序。二是优化非现场相机抓拍模式,把单一车辆抓拍调整为联动抓拍,进一步提高车辆照片的匹配准确率。三是及时准确研判和筛选检测数据,把抓拍到的不按照规定行驶违法车辆的相关数据,通过非现场平台推送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提高检测数据有效率。

落实情况:2021年9月底整改完成。

(二)执法效率低下。县交通公路部门相关人员在公路非现场执法案件办理中执法不严、致使149.95万元非税收入长期未收缴入库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8月20日,淳杨线K12+405(许源加油站)、淳杨线K6+260(三潭隧道)、330国道K435+100(富文加油站)等3处非现场检测点经公示启用,但缺少拍摄车辆尾部照片和录制过车监控视频记录的硬件设备;2020年7月20日,330国道K432+800(清水居民宿)、淳开线K68+240(汾口三渡村)等2处非现场检测点经公示启用,但缺少拍摄车辆尾部照片硬件设备。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浙交〔2019〕22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图像数据应包括车辆正面照、车辆尾部照、车辆侧面照3张照片和长度不少于5秒的监控视频记录”的要求,结合新版《行政处罚法》,上述5处非现场检测点采集的265条“待立案”数据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二是根据《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浙交〔2019〕226号)文件的规定“对不满足要求的非现场执法点位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后续产生的检测数据符合规范”的要求,县交通运输局整合了330国道K432+800和330国道K435+100非现场检测点位,将330国道K432+800由单向检测升级为双向检测,以及淳开线K68+240等3处非现场检测点位已完成整改;淳杨线K12+405、淳杨线K6+260等2处非现场检测点因建设较早,拟列入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予以解决。三是原县公路段法制科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浙交〔2019〕226号)的要求,对不符合证据采集规则等要求的监控数据未及时进行清理,工作出现了差错。依据《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审议,已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问责处理。

落实情况:非现场执法检测点位设备升级计划2022年12月底完成,已对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其他问题整改于2021年9月底已整改完成。

(三)机制不健全。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1号文件只进行责任分工,县交通公路部门对案件“一推了之”,职能部门间未就案件处理结果建立反馈互通机制,也未就案件办理的责任追究进行相应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县交通运输局邀请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专家组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并研究制定了《淳安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制度》。二是修订《淳安县公路联合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方案》,完善职责要求、工作流程、闭环管理等工作机制。

落实情况:2021年9月底整改完成。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9日

ZJEG_RSS.content.end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