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食品安全县跟踪评价暗访阶段 重点风险隐患集中排查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淳安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做好省食品安全县跟踪评价的暗访暗查工作,有效治理食品各环节各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根据省、市食药安办统一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跟踪评价暗访阶段重点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暗访暗查涉及行业点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各乡镇、各责任成员单位要严格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附件《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动态管理负面清单》(详见附件一至附件十三)中明确的13种业态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和整改举措,将涉及本单位、本辖区、本行业的所有主管对象和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地毯式的集中排查,将摸排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进行分类处置,采取行政约谈、责令改正、规范提升和立案查处等方式方法逐一整改落实,逐项清零。
(二)造浓省创跟踪评价暗访暗查期间的宣传氛围。从4月份开始,省创跟踪评价的暗访暗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暗访暗查阶段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的随机测评工作。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确保跟踪评价满意度方面不失分,各相关创建成员单位要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对本辖区和本部门的所有主管对象和监管对象及系统内部工作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培训,通过举办活动、发送短信、推送微信、悬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展示等形式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等形式,进一步造浓暗访暗查迎检宣传氛围,提升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具体宣传标语详见附件十四)。
二、工作时间
本次专项工作从2021年4月1日开始,为期1个月,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前)。县食安办根据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市级初评问题整改督导会的精神和部署要求,下发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和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调查摸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部署各自任务,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和集中排查行动,采取综合执法、分级负责、划片包干的办法,对暗访暗查的现场检查点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认真排查,逐项清零。同时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通过“红黑榜公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跟踪整改阶段(4月21日至4月25日)。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目标要求,紧盯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汇总整理和整改落实。县食安办办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重点围绕食品行业中涉及重点项较多的风险隐患高发领域,进行重点专项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实地迎检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整改提升力度,保持良好治理效果,迎接省食药安办进行暗访暗查工作,确保在跟踪评价中取得好成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附件《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动态管理负面清单》的文件要求和任务分工,组织好本单位本行业的风险隐患集中排查行动,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要求、责任人员、工作措施和时限,确保此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县食安办要切实负起牵总协调责任,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各单位在工作推进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避免治理盲区,堵塞相关漏洞。各乡镇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治理工作合力。
(三)严管细查,及时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吃深吃透《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动态管理负面清单》的评价标准,采取教育引导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办法,规范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标准严格执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和县食安办做好对接,大力宣传报道隐患排查行动中的进展和成效,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把好质量安全关,主动配合治理行动。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县食安办明确将省创跟踪评价工作纳入今年对各乡镇、各部门食品安全综合考评,并将对照跟踪暗访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淳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附件:一、大中型餐饮单位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许可管理 | 取得经营许可并按核准许可范围经营。 | 1 | *** | 市场监管局 |
自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 | 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且符合规范,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 | 2 | * | |
专间管理 | 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洁净程度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专间内外运送食品的窗口应专用、可开闭。 | 3 | ** | |
专间内配备独立空调,专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应对专间空气进行消毒。不得在专间内从事非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 4 | ** | ||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 |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并能有效发挥作用,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 | 5 | * | |
食品原辅材料采购、储存及使用 | 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含食品添加剂)按要求进行进货查验、存放符合要求。 | 6 | * | |
不使用回收食品再次加工制作食品;不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 7 | *** | ||
专柜(位)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使用管理过程符合相关要求;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 8 | *** | ||
人员管理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 9 | ** | |
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食品安全工作。 | 10 | ** |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按规定进行晨检。 | 11 | * |
二、学校(含幼儿园)食堂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许可管理 | 取得经营许可并按核准许可范围经营。 | 12 | ** | 县教育局 市场监管局 |
自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 | 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且符合规范,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餐厨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 | 13 | * | |
备餐间管理 | 备餐宜在专间内进行,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备餐间内配备独立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5℃,应对空气进行消毒。 | 14 | ** | |
食品留样 |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应由专人管理,留样记录、过程符合要求。 | 15 | ** | |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 |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并能有效发挥作用,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 | 16 | * | |
食品原辅材料采购、储存及使用 | 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含食品添加剂)按要求进行进货查验、存放符合要求。 | 17 | ** | |
不使用回收食品再次加工制作食品;不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 18 | *** | ||
专柜(位)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使用管理过程符合相关要求;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19 | *** | ||
不采购、贮存及使用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此条款仅限于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 | 20 | *** | ||
人员管理 | 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履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陪餐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重要内容。 | 21 | *** | |
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管理食品安全工作。 | 22 | ** |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按规定进行晨检。 | 23 | * |
三、农资经营单位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农业投入品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 |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等农药兽药规范要求,有效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 | 24 | ** | 农业农村局 |
不超范围经营(包括利用互联网销售)高毒农药、限制使用农药,加工分装农药兽药。 | 25 | *** | ||
落实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记录真实、完整。 | 26 | * | ||
经营、仓储场所符合许可要求。 | 27 | * |
四、养老机构食堂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许可管理 | 取得经营许可并按核准许可范围经营。 | 28 | *** | 民政局 市场监管局 |
自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 | 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且符合规范,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餐厨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 | 29 | * | |
备餐间管理 | 备餐宜在专间内进行,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备餐间内配备独立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5℃,应对空气进行消毒。洁净程度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 30 | *** | |
食品留样 |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应由专人管理,留样记录、过程符合要求。 | 31 | ** | |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 |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并能有效发挥作用,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 | 32 | * | |
食品原辅材料采购、储存及使用 | 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含食品添加剂)按要求进行进货查验、存放符合要求。 | 33 | * | |
不使用回收食品再次加工制作食品;不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 34 | *** | ||
专柜(位)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使用管理过程符合相关要求;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35 | ** | ||
人员管理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 36 | *** | |
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食品安全工作。 | 37 | ** |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按规定进行晨检。 | 38 | * |
五、建筑工地食堂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许可管理 | 取得经营许可并按核准许可范围经营。 | 39 | ** | 住建局 市场监管局 |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 |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并能有效发挥作用,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 | 40 | * | |
食品原辅材料采购、储存及使用 | 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含食品添加剂)按要求进行进货查验、存放符合要求。 | 41 | * | |
不使用回收食品再次加工制作食品;不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 42 | *** | ||
专柜(位)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使用管理过程符合相关要求;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43 | ** | ||
场所环境 | 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操作区等加工经营场所整洁,地面平整,排水沟通畅。 | 44 | * | |
人员管理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 45 | *** | |
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食品安全工作。 | 46 | ** |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按规定进行晨检。 | 47 | * |
六、小餐饮店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许可管理 | 取得经营许可并按核准许可范围经营,从事网络订餐服务平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信息与实际一致,按照范围经营。 | 60 | ** | 市场监管局 |
人员管理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 61 | * | |
生产经营 过程管理 | 有消毒设施且能正常使用和运转。 | 62 | * | |
不使用腐败变质食品、过期原辅料或不明物质。 | 63 | *** | ||
场所环境整洁,“三防”措施到位。 | 64 | * |
七、食品生产企业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许可管理 | 取得生产许可并按核准许可范围生产。 | 65 | *** | 市场监管局 |
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制度执行持续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 | 66 | * | ||
日常监督 | 根据风险分级情况,监管部门年度时间内监督检查频次达到要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复查核实。 | 67 | ** | |
主体履职 | 企业开展自查并按规定向辖区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 68 | ** | |
生产过程 管理 | 生产环境整洁,关键质量控制设备运转正常,流程设置布局合理,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不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 69 | *** | |
追溯体系 建设 |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照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 70 | * | |
召回管理 |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召回的食品立即进行召回并停止生产,依法采取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做好闭环管理。 | 71 | *** |
八、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日常监督 | 监管部门每年按照规定开展覆盖全项目的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责令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检查。 | 72 | ** | 卫生健康局 |
主体履职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符合相关要求。 | 73 | ** | |
按规定落实卫生安全自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 | 74 | ** | ||
流程设置 | 清洗、消毒、包装、质检等重点环节工艺流程、布局设置合理,关键环节全程可控。 | 75 | *** | |
生产经营过程管理 | 建立餐具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出厂餐具饮具的数量、消毒日期和批号、使用期限、出厂日期以及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 76 | * | |
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和批号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 77 | * | ||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膜有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或检测合格报告。 | 78 | * | ||
场所环境整洁。 | 79 | ** |
九、大中型商超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许可管理 | 企业证照齐全,按照核准许可范围经营。 | 80 | *** | 市场监管局 |
人员管理 |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有效开展。 | 81 | * | |
经营过程管理 | 贮存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配备足够设备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猪肉禽类、预包装食品销售、贮存符合有关规定。不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符合规定。 | 82 | *** | |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 | 设立“****销售专区(或专柜)”销售的提示牌,不存在误导消费者购买的行为。 | 83 | * | |
进口食品经营管理 |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标识标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84 | * | |
召回管理 |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召回的食品立即进行召回并停止经营,做好相应记录,并做好闭环管理。 | 85 | ** |
十、农贸市场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市场主体 履职 | 依法列入市场登记管理清单,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并严格实施入场销售者档案、信息公示等制度;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活动。 | 86 | ** | 建设集团 市场监管局 |
检测及公示 | 及时检测,公布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无检测室可合理缺项)。 | 87 | * | |
运行管理 | 贮存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配备足够设备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猪肉禽类、预包装食品销售、贮存符合有关规定。不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 88 | *** | |
市场内食杂店、熟食店等经营符合有关要求。 | 89 | ** | ||
召回管理 |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召回的食品立即进行召回并停止经营,做好相应记录,并做好闭环管理。 | 90 | * |
十一、食品小作坊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登记许可 | 食品小作坊登记建档并按规定范围生产。 | 91 | ** | 市场监管局 |
人员管理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 92 | * | |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 食品添加剂专柜存放、专册记录、专用量具、明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 93 | ** | |
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94 | *** | ||
运行管理 | 不使用、贮存腐败变质、过期原辅料或不明物质。 | 95 | *** | |
生产加工场所入口处设置洗手、更衣、消毒设施,并有效发挥作用。 | 96 | ** | ||
场所环境整洁,“三防”措施到位。 | 97 | ** |
十二、小摊贩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登记及人员 管理 | 实行定点或定时经营。 | 98 | ** | 城市管理局 |
食品摊贩依法取得登记备案卡。 | 99 | * |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 100 | * | ||
经营管理 | 不使用腐败变质食品、过期原辅料或不明物质。 | 101 | *** | |
经营加工禁止加工的食品,包括生食水产品等生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等。 | 102 | ** | ||
场所环境整洁。 | 103 | * |
十三、其他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编号 | 重要性 | 责任单位 |
其他 |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执行情况。 | 104 | ** | 各乡镇、 食安委成员单位 |
乡镇食药安办星级分类管理执行情况。 | 105 | *** | ||
非法野生动物禁止交易、长江流域禁捕、“餐桌浪费”制止等执行情况。 | 106 | ** | ||
“冷链食品溯源码”执行情况。 | 107 | *** |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执行情况。 | 108 | ** |
十四、食品安全宣传标语
1.一点一滴汇聚你我之力全心全意创建食安淳安
2、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
3、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战略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县城市
4、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5.安全食品为大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6、给食品多一点关注对健康多一份负责
7、严把食品安全关共谱和谐社会曲
8、人人关心创建工作人人关注食品安全
9、食品安全从严把关关爱生命责任如山
10、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食品你我共同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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