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厅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1日 |
厅机关各处室、应急监控中心:
根据省防控办和省直机关工委疫情防控专班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做好厅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处室责任
各处室要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完善防控管理制度,做细做实处室人员防控,确保把防控责任传导到岗、把风险意识传达到人。
二、严格出省报备制度
厅机关处室要严格出省管理,倡导“非必要不离省”。如确需出省的,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旅程,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并按要求做好报备。
三、切实加强外来人员防控
加强门卫管理,对所有外来人员落实“一测两查”,一测即体温测量,两查即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同时,访客要登记填写完整来访信息,来访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四、加强公共空间消毒
物业公司要按照疫情期间相应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加密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食堂、楼梯、卫生间、茶水间、活动室等公共部位、重要场所消毒频次。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空气流通,及时清理各类垃圾。同时,加强食堂管理,落实好防控“一米线”制度,确保人员安全。
五、扎实做好个人防护
全体干部职工按要求做好疫苗种。出差往返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行程记录,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等,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个人感染风险,有异常情况按要求即时报告。进入厅大楼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
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抄送:辐射站、环科院、监测中心、宣教中心、低碳发展中心、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港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点此下载附件 如有图片或附件等请到网址中查看或下载http://sthjt.zj.gov.cn/art/2021/10/21/art_1229263559_4756718.html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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