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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所在地区: 浙江-温州-龙湾区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26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改革与课堂变革,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 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等市、区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市“三名”(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市“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由市、区教育局进行考核。

(二)省教坛新秀、市级考核期满后的市“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区“三名”(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区“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区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由区教育局进行考核。骨干教师有多项骨干称号的,考核中按最高层次的考核标准执行。省教坛新秀、市级考核期满后的市“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按区第一层次考核标准考核。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2020学年度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中小学教学第一线各层次的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市、区名班主任和骨干班主任。

(二)已退休的所有骨干教师;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骨干教师;

(四)从事第二职业,有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宿生、组织或推荐学生参加校外辅导等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的;

(五)连续两学年不参加目标考核的(经组织安排挂职等情况除外;因生育、健康等原因,经组织批准可以不参加考核一年)。

市第一、二层次考核对象登录“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平台,修改完善本人相关信息,按时填写考核表及上传相关资料,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考核。同时,还需参加区级考核,将相关材料通过钉钉“简道云”—龙湾教师发展中心—2020学年度骨干教师考核平台报区名师办。

市第三层次、区第一、二、三层次参加区级考核,将相关材料通过钉钉“简道云”考核平台报区名师办。

考核对象由学校骨干考核小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名师办备案。

二、考核原则

(一)正向激励原则。坚持绩效挂钩、优劳优酬、奖勤奖优的激励导向,切实把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引导到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提高质量、示范辐射上来。

(二)公平公开原则。在个人申报、学校履职考核的基础上,坚持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公开公平。考核标准、考评过程、考评结果、表彰奖励均向全区教师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三)考核奖励原则。按照申报、考核、审核、公示、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层层把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市各项考核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标准”(见附件5)执行。区各项考核按照“温州市龙湾区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标准”(见附件6)执行。

特级教师市级考核内容的30%、市第一、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级考核内容的40%作为区级考核内容的分值。

四、考核办法

(一)区教育局调整成立2020学年度骨干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郑祥迪担任 副组长由张纯恩、张作尧、蔡朝晖、陈洁、陈良、徐海莲等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隆夫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新林、王炳金担任。骨干教师考核工作成员由专家和学科骨干教师代表组成。各校要成立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校骨干教师的校评考核工作。

(二)采取学校民主测评和专家考核相结合办法。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并组织民主测评。专家考核在校考核工作小组考评的基础上,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

五、考核程序要求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按程序操作,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一)9月23日—10月8日。考核对象和学校登录钉钉“简道云”—龙湾教师发展中心—2020学年度骨干教师考核平台,考核对象根据《温州市龙湾区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标准》(附件5)填写《温州市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 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1),根据自评情况打出自评考核得分,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10月8日18时,考核对象申报平台关闭。

(二)10月9日—10月15日。完成校级考核并上报。各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骨干教师本人填报的《温州市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 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和证明材料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并组织民主测评,参照《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满意度测评表》要求(见附件4),严格按照《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考核对象本职工作校评汇总表》执行(见附件7),确定校评得分。学校在钉钉“简道云”—龙湾教师发展中心—2020学年度骨干教师考核平台上审核考核对象的考核表和证明材料,并进行评分,并填写、上传附件7。10月15日18时,学校审核平台关闭。

(三)10月16日—10月26日。完成区级考核。

(四)10月27日—11月7日。经区2020学年度骨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确认,2020学年度骨干教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根据考核标准对骨干教师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为30%、良好为50%、合格、不合格为20%。考核结果奖励办法另行通知。两年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因特殊情况不参加考核的,由个人申请,填写不参加考核的表格,由学校审核上报,区名师站审批。无审批而不参加考核的,作为不及格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二)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三)从事第二职业,有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宿生、组织或推荐学生参加校外辅导等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的;

(四)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五)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六)属于市级定向对象的骨干教师,未履行五年服务期承诺,且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七)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七、材料报送

1.骨干教师分类别填写《温州市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1:1-7)。根据考核表填写内容顺序整理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或单位审核盖章),做成彩色PDF格式文件一并上传。

2.所在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区考核对象的考核表和上传的证明材料(PDF格式)进行审核,并对《考核表》进行逐项赋分。

3.“本职工作”:包括教学质量、校内示范、满意度测评。详见《市、区骨干教师考核标准》。特级教师、市三名、市三坛按量化进行计分;区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由各学校按照考核内容制定具体计分办法,核定分数。前20%为优秀,计36—40分;良好50%,计32-35分;合格30%,24—31分。市第三层次、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由各学校按照考核内容制定具体计分办法,核定分数。前20%为优秀,54—60分;良好50%,计48-53分;合格30%,36—47分。

4.《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考核对象本职工作校评汇总表》(附件7)、《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附件3),由学校统一分市、区两级分别填报,盖章后上传。《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4),由学校组织测评,测评结果盖章后上传钉钉“简道云”—龙湾教师发展中心—2020学年度骨干教师考核平台,原始材料留学校、单位备查。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表

2.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汇总表

3.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

4.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满意度测评表

5.温州市龙湾区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标准

6.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标准

7.龙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考核对象本职工作校评汇总表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21年 9月23日

温龙教人函〔2021〕54号关于做好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20学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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