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龙湾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12日 |
根据《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政发(2019)7号)和《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区政府及各部门、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龙司(2021)1号)的要求,我局对2021年1月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情况向公众公示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1年8月23日前反馈我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来函请寄: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3楼区生态环境分局(邮编:325058)
二、电子邮件:lwhbj@126.com
联系电话:0577-86968936
附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日期:2021年8月12日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清理意见 | 起草或实施单位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龙湾区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龙环〔2018〕24号 | 2018年4月18日 | 废止 | 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 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涵盖 |
2 | 关于印发《龙湾区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及《龙湾区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温环龙〔2019〕41号 | 2019年5月30日 | 废止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 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涵盖 |
3 | 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 温环龙〔2020〕3号 | 2020年2月25日 | 废止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 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涵盖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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