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龙湾区“生态文化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龙湾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11日 |
龙美丽办〔2021〕1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美丽办各成员单位:
为纪念2021年六五环境日和第11个“6·30浙江生态日”,特组织开展龙湾区“生态文化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2021年龙湾区“生态文化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1年龙湾区“生态文化月”活动实施方案
2.“生态文化月”统一宣传标语
龙湾区美丽办 龙湾区治水办(河长办)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
2021年龙湾区“生态文化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扎实组织做好2021年六五环境日和第11个“6·30浙江生态日”宣传活动,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城市的战略部署,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环办宣教函〔2021〕135号)和《中共温州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2010〕3号)文件要求,结合《2021年温州市“生态文化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和我区实际,特组织开展2021年龙湾区“生态文化月”系列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组织第十一届“生态文化月”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全面助力生态宜居幸福城市和“五美”新温州建设,全面推动“美丽龙湾”建设。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龙湾区委 龙湾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龙湾区美丽办、龙湾区治水办(河长办)、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协办单位:龙湾区美丽办各成员单位
三、活动主题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四、活动时间
2021年6月。
五、活动内容
(一)“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
活动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性的“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向公众集中开放垃圾发电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环境设施、场所,展示我区生态环境工作成效,推动公众参与环保、理解环保、支持环保,激发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力推动和形成生态文明良好风尚。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区美丽办)等〕
(二)“五水共治”主题宣传“三进”活动
活动内容:围绕“五水共治”、美丽浙江建设等方面,开展主题宣传进社区、进文化礼堂、进学校“三进”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至少开展2场生态环境参与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设摊宣传、有奖问答、便民服务等形式开展“五水共治”主题宣传活动,发动公众广泛关注、参与治水护水工作,营造全民治水氛围。
〔责任单位:区治水办(河长办)、各街道办事处等〕
(三)“无废城市”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内容:围绕“无废城市”建设主题,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组织要联合各街道办事处,广泛发动志愿者开展“无废学校”、“无废小区”、“无废企业”、“无废酒店”等“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宣传,培育“无废”理念、“无废”文化。
〔责任单位:区无废办、区妇联、团区委、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等〕
(四)龙湾区“美丽河湖摄影大赛”活动
活动内容:为进一步推进龙湾区美丽河湖建设宣传工作,让群众切身感受我区美丽河湖建设的成果,共同营造公众节水、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举办一场以“人水和谐 美丽河湖”为主题的龙湾区“美丽河湖”摄影大赛。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团区委等〕
(五)“生态研学东篱下”活动
活动内容:在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市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实践基地——东篱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生态研学东篱下”活动,通过园区参观、植物DIY、主题沙龙等形式,使参与者在活动中感受到自然生态之美,增强生态环保理念。
〔责任单位:区社科联等〕
(六)生态环境公益宣讲活动
活动内容:“生态文化月”期间,启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生态环境公益宣讲活动。组织辖区网格员、志愿者、市民参加美丽浙江建设、“五水共治”等环保主题宣讲活动,每个街道办事处于6月或下半年至少开展1场针对网格员的生态满意度或“五水共治”幸福感参与知识的培训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美丽浙江建设和“五水共治”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率。
〔责任单位:区治水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区美丽办)、各街道办事处等〕
(七)参加“生态环境公益一条街”活动
活动内容:结合全国低碳日、浙江生态日等环保节日,温州市美丽办将于6月28日在杨府山公园组织开展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第四届“生态环境公益一条街”活动,区美丽办派员积极参加。通过摆摊宣传、以物换绿、环保集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向市民普及生态环保相关知识,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事业,营造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区美丽办)等〕
(八)加强公益宣传
活动内容:(1)媒体宣传:在本地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专栏对“生态文化月”进行动态报道。(2)短信宣传:在六五环境日、浙江生态日向市民编辑发送生态环保公益短信。(3)加大公共平台宣传投放。各街道、有关单位在各自平台上进行生态环保公众参与公益宣传;在银行、商超、楼宇电梯、主要街道路口、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处加大生态环保公益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区美丽办)、区融媒体中心、区美丽办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开展“生态文化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是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宣传载体。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制定详细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二)密切配合,注重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注重实效,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要主动倡导清洁生产、绿色生活、低碳出行,使人人都能成为生态环保事业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不断完善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各街道、各责任单位在开展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三)形式多样,营造氛围。各街道、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和政务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作用,充分利用辖区、单位宣传资源,统一宣传标语、统一宣传海报,“线上+线下”配合,加大对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海洋日、全国绿色生活日、全国低碳日、“浙江生态日”、“温州生态文化月”的公益宣传,丰富宣传形式,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度,在全区掀起传播生态环保理念的宣传高潮。
各街道办事处、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生态文化月”活动经验,加强信息共享交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提供至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联系人:项珉湖,联系电话:0577-86968316,邮箱:lwhbjxx@126.com)。
附件2
“生态文化月”统一宣传内容
一、宣传标语
1、哪里有绿色,哪里就会有更多绿色。
2、美丽温州、五水共治、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水节电、少用一次性用品、光盘行动等,都是参与美丽浙江建设。
3、关注治水新闻、节约用水、垃圾分类、志愿护河巡河等,都是参与五水共治。
二、宣传海报
市生态环境局已设计海报,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海报设计稿。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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