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湾区蓝田浦码头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龙湾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11日 |
区整改协调小组〔2021〕24号
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蓝田浦码头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龙湾区(高新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5月26日
龙湾区蓝田浦码头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督察整改问题督办精神,深入落实市长江办生态环境整治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蓝田浦码头周边区域突出环境问题,高质量抓好蓝田浦码头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化的理念,以“六化”(洁化、绿化、序化、亮化、美化、文化)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标准,全力推进蓝田浦码头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常态化管理机制,重点开展蓝田浦周边路网整治提升、蓝田浦码头专项整治、杆线“上改下”等工作,有效控制片区扬尘污染等现象,保障生产生活安全,大力改善蓝田浦周边环境面貌。
二、整治举措
根据长江经济带督察整改问题要求,龙湾区全面开展蓝田浦码头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实施六大整治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着力推进蓝田浦码头专项整治。依托全市水路经营领域专项治理攻坚行动,调整优化蓝田浦码头功能布局,明确码头整治拆除、收储、规范相关政策,制定码头专项整治提升方案。根据整治提升方案安排,全面提高码头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蓝田浦港口码头整体面貌,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和作业效率,稳步打造标准化货运经营码头。同步开展堤坝内外砂石堆场整治,进一步规范设置砂石堆场环保治理设施设备,积极打造生态环保型砂石堆场。5月底前制定出台码头整治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区城建中心),6月20日前完成码头专项整治提升方案(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6月20日前完成砂石堆场整治方案(牵头单位:区资源规划分局),10月底前完成砂石堆场整治,12月底前完成码头整治(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资源规划分局,配合单位:科技城建设规划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建中心、海滨街道办事处)。
(二)着力推进蓝田浦周边道路提升整治。重点针对蓝浦路、堤坝路等重要交通干道,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有效提升路面质量。通过优化空间布局,逐步推进路面拓宽、道路硬化和翻新等措施,有效破解该区块道路存在不同程度破损、边角地黄土裸露等问题,不断改善道路状况,加快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性和便利度。大力改造雨水管网。对积水路段采取管道疏通及管道埋设等措施,改变堤坝路沿线雨水依赖自然排水的现状,提升道路排水能力,确保道路干净整洁和出行安全。12月底前完成道路提升整治工作(牵头单位:海滨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管局三大队)。
(三)着力推进蓝田浦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全力优化交通设施。对蓝田荡路和堤坝路全线新增路灯及配套电子监控设备,完善标志标线及隔离栏设置,优化提升其他配套交通设施,确保12月底前完成交通设施优化工作,减少群众夜间出行隐患,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平安。积极整治乱停车行为。针对蓝浦路、蓝田荡路道路两边乱停车行为,开展乱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道路周边乱停车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开辟标准化停产场所,不断规范货运车、泥罐车等大型车辆的停放行为,12月底前完成乱停车整治,并实施常态化管理。(牵头单位:市交管局三大队,配合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着力推进蓝田浦周边道路扬尘整治。加强对道路沿线扬尘的清除措施,严格落实洒水车冲洗签到制度,重点区域洒水作业次数从一日2次增加到一日5次(由区交通运输局督促码头经营企业落实堤坝外道路洒水冲洗制度)。针对运输车辆滴洒漏,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与定点设卡临检相结合的方法,对运输车辆遗漏、滴洒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防止滴洒漏现象发生,12月底前完成扬尘整治并实施常态化管理(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海滨街道办事处)。
(五)着力推进蓝田浦周边企业外观整治。全面规范码头周边企业厂房外立面设计,打造格调统一、和谐美观的厂房外立面,进一步提升厂区内环境管理水平,切实提升企业及片区形象。6月底前制定出台企业外观整治方案,9月底前完成整治(牵头单位:海滨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温州空港新区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着力推进蓝田浦杆线“上改下”整治。蓝田码头周边堤坝外现存码头用电线杆等直接从坝内拉出,严重影响堤坝内外生产安全与整体环境面貌。经前期排查,此类杆线主要用于码头生产经营用电、通讯,6月底前制定完成杆线“上改下”方案,11月底前完成杆线“上改下”整治。(牵头单位:海滨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永强供电公司、移动龙湾分公司、电信龙湾分公司、联通龙湾分公司)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湾区蓝田浦码头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专班,负责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吕庆雷副区长任专班组组长,海滨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温州空港新区管理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建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科技城财政局、科技城建设规划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市交管局三大队、海滨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海滨街道办事处,海滨街道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工作保障。区财政局和浙南科技城财政局要对整治工作涉及的工程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资金使用提供有力保障。各执法单位要至少落实2名执法人员,并加强配合和资源共享,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督促落实。区整改协调小组将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区纪委(监委)要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对推进工作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单位,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此次整改工作能顺利得以高标准高质量落实。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工作微信群,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梳理,于每周五下午16时前将进展情况报送海滨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阮众欢;联系电话:13867711990(621990);报送OA路径:海滨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阮众欢)。
附件:龙湾区海滨街道蓝田浦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龙湾区海滨街道蓝田浦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整改任务清单
序号 | 整改项目 | 整改目标(整改时限) | 牵头单位 | 进展情况 | 备注 |
1 | 蓝田浦码头专项整治 | 5月底前,制定出台码头整治相关政策。 | 区城建中心 | ||
6月20日前,完成码头专项整治提升方案。 | 区交通运输局 | ||||
6月20日前,完成砂石堆场整治方案。 | 区资源规划分局 | ||||
10月底前,完成砂石堆场整治。 | 区资源规划分局 | ||||
12月底前,完成码头整治。 | 区交通运输局 | ||||
2 | 蓝田浦周边道路提升整治 | 6月底前,制定出台道路提升工程方案。 | 海滨街道办事处 | ||
8月底前,完成道路工程招投标工作,并进场施工。 | 海滨街道办事处 | ||||
10月底前,完成积水路段雨水管网改造工作。 | 海滨街道办事处 | ||||
12月底前,完成道路工程整治工作。 | 海滨街道办事处 | ||||
3 | 蓝田浦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 12月底前,完成交通设施优化,完成乱停车整治并实施常态化管理。 | 市交管局三大队 | ||
4 | 蓝田浦周边道路扬尘整治 | 12月底前完成道路扬尘整治并实施常态化管理。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5 | 蓝田浦周边企业外观整治 | 6月底前制定出台企业外观整治方案,9月底前完成整治。 | 海滨街道办事处 | ||
6 | 蓝田浦杆线“上改下”整治 | 6月底前,制定出台杆线“上改下”方案;11月底前,完成杆线“上改下”整治。 | 海滨街道办事处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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