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湾区船舶修造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龙湾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11日 |
区整改协调小组〔2021〕27号
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湾区船舶修造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龙湾区(高新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6月7日
龙湾区船舶修造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我区船舶修造行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根据《关于深化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关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市整改领导〔2020〕1号)和《温州市船舶修造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生态督查整改协调小组〔2020〕20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全区船舶修造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排查、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依法规范的思路,下重拳、动真格、求实效,依法依规打击船舶修造厂(点)无照经营、非法修(改、建)船舶、“三无”船舶等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船舶修造企业、船舶,坚决纠正船舶修造行业防污染设施设备缺陷,提升行业污染治理水平,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船舶修造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坚持综合治理、疏堵结合,压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整体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我区船舶修造行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
二、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2021年3月1日前)。由属地街道牵头,对辖区内船舶修造企业修(改、建)厂、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摸清底数,核对相关厂、点的生产经营执照、环保等审批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做到“一厂一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每家船舶修造企业要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同时要查清船舶修造企业所有在修(改、建)船舶的情况,包括船舶船名(号)(原船名(号)和现船名(号))和证书、图纸审批情况、船舶检验情况等,做到“一船一册”。
(二)整治落实(2021年12月底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借鉴各省市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属地街道要组织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村农业、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从规划、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等方面,先行对环保问题企业进行分类,对列入淘汰关闭类的企业,按时限要求关闭,对列入整顿规范类的,按要求整治。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督促船舶修造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整治,并进行检查验收,企业未通过验收,一律关停、取缔。切实做到“地毯式”、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落一户。
(三)检查验收(2022年3月底前)。属地街道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整治落实工作完成后,要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自查报告,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属地街道总结上报整治落实工作情况,区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职责分工
(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全区船舶修造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指导船舶修造企业船台、船坞、舾装码头等水域设施部分的污染防治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区经信局。加强船舶行业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负责督促船舶修造企业按照环保整治标准落实整改,推动船舶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推进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引导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区资源规划分局。负责船舶修造企业用地规划审定、海域使用证审核和权证办理工作,规范企业用地。
(四)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开展船舶行业环保规范整治工作,对船舶修造企业、拆解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船舶修造企业环保整治标准,指导船舶修造企业开展污染源排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建设,环评审批手续补办;依法查处船舶修造企业、拆解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区农村农业局。负责督促指导船舶修造、拆解企业非法占用水域行为的调查工作。负责渔业船舶修造、更新指标的管理和渔业船舶拆解行为的监管;监督检查渔业船舶修造企业、拆解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打击违法修造涉渔船舶行为。
(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船舶修造企业商事登记工作,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企业信息公示的船舶修造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指导违反城乡规划等综合执法划转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十)属地街道办事处。承担辖区内船舶修造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具体落实的主体责任;负责辖区船舶修造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整治落实;负责本辖区非法船舶修造企业的清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将船舶修造行业环保专项整改工作做实、做到位。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采取“一企一策”全面落实环保问题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各部门联勤联动,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相互之间加强情况沟通、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协调解决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长期有效的联动机制。属地要根据辖区船舶修造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船舶修造企业环保专项整治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形成“无真空”、“不缺失”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宣传力度。要深入企业,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切实提高船舶修造企业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主动整治、规范整治,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合法经营。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媒体平台作用,总结、推广一批整治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戴元巧(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13605775582。
附件:1.船舶修造企业排查表
2.龙湾辖区船舶生产企业单位清单
附件1:
船舶修造企业排查表
一、基本情况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详细内容 |
1 | 企业法人代码 | |
2 | 企业名称 | |
3 | 企业详细地址 | |
4 | 法人代表姓名 | |
5 | 电话号码 | |
6 | 传真号码 | |
7 | 电子邮件地址 | |
8 | 邮政编码 | |
9 | 工商登记日期 | |
10 | 登记注册类型 | |
11 | 修造类别/产品类别 | |
二、生产场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详细内容 |
1 | 企业全部占地面积、建设面积/生产用地面积 | |
2 | 岸线长度 | |
3 | 场地面积 | |
4 | 船装码头 | |
三、设备情况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详细内容 |
1 | 船台或船坞 | |
2 | 起吊能力 | |
3 | 航行加工设备 | |
4 | 机加工设备 | |
5 | 检测设备 | |
四、管理制度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详细内容 |
1 | 质量体系 | |
2 | 技术管理制度 | |
3 | 质量控制制度 | |
4 | 人员培训制度 | |
五、人员情况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详细内容 |
1 | 现有人员 | |
2 | 技术人员 | |
3 | 检验人员 | |
4 | 焊工人员 | |
六、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详细内容 |
1 | 安全生产 | |
2 | 环境管理体系 | |
3 | 能源管理体系 | |
4 |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措施 | |
5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
6 | 环评情况 | |
附件2:
龙湾辖区船舶生产企业单位清单
一、原商船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类型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8 | 温州市龙湾状元万顺船舶修造厂 | 92330303MA2BY3C27H | 船舶生产企业 | 朱丐旦 | 朱清平 | 13806870748 | 浙江省温州市下吕浦温迪路139号 |
二、原渔船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类型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 / | / | / | / | / |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