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公积金启动2021年度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龙泉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9日 |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泉分中心
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市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丽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等有关法规和政策,按照丽公积金(〔2021〕10号)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龙泉分中心于2021年7月5日至7月16日开展全市2021年度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基数调整范围为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
二、缴存基数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三、缴存基数上下限
(一)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参照丽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120元;
(二)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参照丽水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660元。
四、缴存比例
企业等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单位和个人各5%—12%执行。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五、月缴存额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见分角进元)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见分角进元)
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六、调整步骤
未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厅)的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在2021年7月5日至7月12日自备U盘(或其他移动硬盘),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拷取原始数据格式。在2021年7月16日前将录入新基数后的调整表电子版送至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发送至:707137476@qq.com,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新基数调整表纸质版报送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
已开通网厅的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在2021年7月5日至7月16日自行登录网厅,导出单位正常缴存职工基数调整模板,导入录入新基数后的调整表(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在网厅自行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具体步骤,详见附件1《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变更网厅操作手册》。
(二)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在录入新基数时,只需填写“G列缴存基数”栏,月缴存额会自动计算,缴存基数必录入整数。业务月度等其它栏任何信息无需填写,不得修改,否则数据将无法导入业务系统。若发现职工名字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告知办事网点工作人员。
(三)调整后的新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自2021年1月起执行。2021 年 7 月起,各单位应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缴存基数未达下限的职工,中心在维持缴存比例不变的基础上,按有 关规定将缴存基数上调至下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一经确定,本年度内不再修改。
咨询电话:7125130,7263662
点击查看图片附件1: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变更网厅操作手册.doc
点击查看图片附件2:关于变更缴存比例的确认函.doc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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