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绍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11日 |
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部门预算
一、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监督指导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2、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负责房改审批及房改相关文件的起草及实施。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等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牵头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5、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具体工作的牵头抓总、协调推进、督促指导。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城市雕塑等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6、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7、负责全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拆迁项目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房屋拆迁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房屋拆迁相关工作。
8、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等行业管理。拟订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9、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0、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
11、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对外交流合作。
12、拟订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演练。提出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计划,制定群众防空组织的专业训练计划。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训练。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网络、指挥信息系统、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指导各级开展警报信号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13、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全区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落实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内容。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人民防空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及群众的教育培训。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工作。
14、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指导开展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服务民生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战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15、承办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精简、取消、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推动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构建全民防护体系。推进人民防空指挥部常态化建设,构建适应现代战争的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坚持城市防护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并重,提升人防建设信息化水平,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防护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人防资产资源,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人防系统简政放权,构建现代人防建设市场体系。
18、关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的职责分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依照规定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开展防护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演练。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按照重要经济目标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目录管理,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建设防护规划,履行管理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住建局部门预算包括: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柯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预算、局属绍兴市柯桥区城建档案馆、局属绍兴市柯桥区房地产交易所、局属绍兴市柯桥区白蚁防治所、局属绍兴市柯桥区房地产管理处、局属绍兴市柯桥区人防工程管理处、局属绍兴市柯桥区建筑管理处、局属绍兴市柯桥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预算、局属绍兴市柯桥区柯桥中心城综合服务中心。
二、区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住建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国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区住建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4732.24万元。
(二)关于区住建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2020年收入预算2473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71.98万元,占48.41%;政府性基金收入12760.26万元,占51.59%。
(三)关于区住建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2020年支出预算24732.2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国防支出4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93.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6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50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7.82万元、其他支出3260.26万元、转移性支出4.8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05.32万元,公用支出339.69万元,项目支出21087.23万元。
(四)关于区住建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住建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732.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71.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760.26万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4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93.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6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50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7.82万元、其他支出3260.26万元、转移性支出4.85万元。
(五)关于区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71.9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610.95万元,主要是2020年度无“美丽乡村管线整治项目补助”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改造建设专项经费”,同时“城市棚户区改造”支出大幅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类)40.00万元,占0.33 %、科学技术支出(类)293.21万元,占2.4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9.11万元,占2.00 %、卫生健康支出(类)80.50万元,占 0.67%、节能环保支出(类)6600.00万元,占55.13 %、城乡社区支出(类)4006.50万元,占33.47 %、住房保障支出(类)707.82万元,占 5.91%、转移性支出(类)4.85万元,占0.04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事务40.00万元,主要用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专项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事务293.21万元,主要用于区城建档案馆的城建档案数字化和局本级的电子政务—柯桥区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的专项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59.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79.7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0.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50.8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事务19.0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事务1300.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开展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维护的专项经费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事务5300.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开展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的专项经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项)事务660.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各项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488.2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经批准临聘人员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专项工作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事务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施工图联合审查专项费用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事务252.88万元,主要用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区人防工程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事务1055.16万元,主要用于区建筑管理处和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安全质量监督专项经费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事务 549.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区白蚁防治所的专项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事务47.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支出(上级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事务85.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经费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事务300.00万元,主要用于区房地产管理处的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事务30.00万元,主要用于区房地产管理处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05.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 40.2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支出。
(22)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住房保障(项)事务4.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经费支出。
(六)关于区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53.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4.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区住建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住建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760.2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466929.47万元,主要是区柯桥中心城综合服务中心年初预算无,同比2019年执行数大幅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9500.00万元,占74.45%;其他支出(类)3260.26万元,占25.55%。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事务9500.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支出。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事务3260.26万元,主要用于区城建档案馆、区房地产交易所、区白蚁防治所、区房地产管理处、区建筑管理处和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
(八)关于区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府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或减少)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督查、专家接待和接待其他地区考察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为0万元,本年度预估支出0.5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住建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6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5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3.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86.8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住建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18.6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反映用于人民防空的专项业务支出。
9.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区城建档案馆的城建档案数字化和局本级的电子政务—柯桥区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的专项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用于局本级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用于局本级开展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维护的专项经费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局本级开展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的专项经费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局本级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各项基本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局本级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临聘人员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局本级的施工图联合审查专项费用专项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区人防工程管理处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用于建筑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反映用于局本级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支出。
23.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局本级和白蚁防治所的专项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经费支出。
26.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反映用于区房地产管理处的公共租赁住房物业费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用于区房地产管理处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支出。
30.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住房保障(项)指反映用于局本级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经费支出。
3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区城建档案馆、区房地产交易所、区白蚁防治所、区房地产管理处、区建筑管理处和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
附件: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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