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电瓶车闯红灯撞上汽车! 交警:电瓶车全责!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绍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5月10日 |
一直以来,电瓶车相较于机动车,在马路上总是以“弱者”的身份出现。这些“恃弱而骄”的电瓶车,不用考驾驶证,不懂交通规则,常常随意闯红灯、逆行,在车流中有缝就钻如入无人之境。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他们立马高举“弱势群体”的大旗,认为不管怎样责任都在机动车一方,自己理应得到赔偿。而很长一段时间内,当电瓶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交警的判责也往往向“弱者”倾斜,导致部分电瓶车有恃无恐,颇有“我弱我有理”的“马路霸主”姿态。
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没有弱者强者之分,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别,电瓶车如果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交通事故,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近日,绍兴嵊州市就发生了一起电瓶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而交警的判责让“弱势”惯了的电瓶车主们大跌眼镜。
近日,袁某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途经绍兴嵊州市官河路医院路口地方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正常行驶的王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和袁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判定,此次事故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袁某某闯红灯造成,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袁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型汽车驾驶人王某某无责任。这也意味着,袁某某不仅要承担自己受伤的医疗费及电动自行车的维修费,还要赔偿轿车的修理费。
为了抢先几秒不惜闯红灯,最终不仅付出大量时间、精力、金钱,甚至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随着全国范围内这样的判责案例越来越多,电瓶车主们“任性”上路的毛病也该改改了!弱,不一定有理。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正是我们国家交通文明进步的体现。只有人人敬畏规则,遵守规则,才能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无论行人、电瓶车亦或机动车,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毕竟,出门在外,谁不想平安回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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