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热水加热煤气瓶,险! 一小餐饮店被罚560元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1年4月16日 |
记者 陈培芳 通讯员 宋维颖
本报讯 “赶紧拿下来,用热水加热煤气瓶这种做法太危险!”近日,一小餐饮店因非法使用气瓶,被处罚款人民币560元。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岳林中队检查辖区餐饮店燃气使用情况时,发现桃源路一家江西小炒店用脸盆盛热水加热一个正在使用的煤气瓶。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和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属于非法使用气瓶,执法人员遂对该店作出处罚。“液化气瓶使用一段时间后压力会不够,火力变小,加热是为延长使用时间,没想到这是违规行为。”经过执法队员耐心讲解,店主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发生此类行为,保证安全使用燃气。
“不少市民或许也做过这样的事,当家里的煤气火力小或者点不上火时,习惯性将煤气瓶摇一摇,或者试图通过加热、火烤、开水烫等方式充分利用瓶中剩余的气体。其实,这些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易导致煤气泄漏或燃烧。”岳林中队执法人员提醒,加热液化气钢瓶,瓶内液化气受热大量气化,钢瓶内气压会急剧增加,当瓶内压力超过钢瓶承压极限时,就会导致钢瓶爆裂、液化气泄漏,万一触及明火,就会引发爆燃等火灾事故,希望大家时刻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使用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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