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平阳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4月16日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1〕4号)要求,平阳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19所,在校生148453人,在职教师9864人。其中,幼儿园108所,在园幼儿26367人;小学59所,初中2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4所,小学在校生62930人,初中在校生30881人;普通高中9所,在校生15136人;职业学校4所,在校生12030人。浙江电大平阳分校1所,在册学生1109人。
一直以来,平阳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高标准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水平推进教育现代化。近年来,我县先后获得省级教育强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首批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省级示范学习型城市、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首批浙江省区域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工作联系县和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县等荣誉。尤其是2020年以来,平阳县秉持系统思维,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推行“六项改革”,以“教育党建强一点、再强一点”为统领,以“教育教学质量抓得紧一点、再紧一点”为核心,确立“对校长好一点、再好一点”的导向,倡导“教育情怀深厚一点、再深厚一点”,努力构建“学校负担轻一点、再轻一点”“教育风气正一点、再正一点”的教育生态,全力打造“学在平阳”品牌发展新优势,争当农村教育改革探路者。
对照《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体系(试行)》,24个测评点合计总分为100分,除第24项(10分)需接受第三方专业机构满意度调查外,参评项目总分为90分,我县自评得分 88.5分。其中,第15个测评点扣 1.5分,原因是有 5 所学校存在超规模办学情况。另外平阳县教育局连续两年被评为温州市教育质量优秀单位,2020年荣获第一名;荣获2019年度浙江省教育部门新媒体优胜奖;连续3年获评“省职业教育发展考核优秀单位”;平阳县教育局工会获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会组织。根据加分标准,自评加分2分。总计得分90.5分。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教育顶层设计
1.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常委议教制度,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1次以上专题研究教育有关工作,把教育履职考核列入政府对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制定实施党政领导班子联系学校制度,成立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2.牢固夯实党建基础。全面推进新时代学校党的组织建设,现有党组织209个,党员3865名。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和清廉学校建设,通过基层党建提升工程、“红色领航?双强争创”、“三强两促”、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行动,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加强“四化”党支部建设,近三年来建成省市县各类党建示范校70所。其中,省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基地1所,市级示范校14所,县级示范点学校53所,县十佳机关党建品牌2所。
3.科学规划教育布局。将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盘子”,制订实施《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县创建的实施意见》《平阳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平阳县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5)》,统筹规划、统筹推进、统筹考核,逐步构建顶层有设计、责任有分工、规划有落实、进展有督查、结果有奖惩的教育履职体系。完善教育设施空间布局体系,保障教育设施基本用地规模,建立教育设施与居住用地建设相配套的制度。
4.不断完善督导机制。建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健全督导队伍,聘任县特邀督学20人、专兼职督学86人、学校督导员184人,建立督学责任区7个,挂牌督学实现全覆盖。督导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20年教育督导经费支出30万元。建立教育督导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等制度,通过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发布年度教育督导公报。不断优化学校发展性评价,并将结果作为中小学校评优表彰、人事任免、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突出传承红色基因德育特色。以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县级德育示范学校创建评估、德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等活动,2020年,平阳县昆阳镇第一小学还获评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全市唯一)。紧紧依托平阳“省一大”等红色资源,围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主题,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
2.牢固树立“五育”并举理念。制定出台《平阳县新时代中小学“五防五立”育人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五育并举”,打造“学在平阳”育人新模式。2020年,中考连续3年各项指标全面进步(全市唯一);高考一段上线率连续15年保持温州市领先。“平阳办学经验”在温州市作典型交流。教育教学质量连年获评温州市优秀,并在2020年获温州市第一。4个中职专业被确定为省级高水平专业(温州市19个),我县连续三年获评“省职业教育发展考核优秀单位”。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小学生项目评价相关经验,多次在全省作典型发言。开齐开足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课程,定期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等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减负30条、省减负40条精神,出台《平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的实施办法》,切实减轻师生过重课业负担。
3.全面加强健康校园建设。全面实施“明眸皓齿”工程,培训专兼职防控人员,实现视力检测仪器学校配置率100%。每学年为全县中小学生开展2次免费视力普查,基本形成视力筛查、视力普查的工作体系。截至2020年,共改造了1500个普通教室的灯光照明(2020改造700个教室);2014年以来置换了8.5万套高度可调节课桌椅(2020年置换1.163万套课桌椅)。从而有序推进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较上一年度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
(三)坚持教师为本,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实施《平阳县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意见》,评选出高级校长、一级校长和二级校长共111人,2020年发放校长职级制奖励216.6万元。连续三年开展校(园)长论坛,举办第六期学校后备干部培训班和“未来名校长”高级研修班。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树立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引导全县教师专心教书、潜心育人。加大教师交流力度,2020年交流教师221人,其中城区交流至农村薄弱学校116人。在全县公办学校全面推进“县管校聘”工作,6251名教师参加竞聘,待岗或解聘教师28人。
2.优化教育引才留才环境。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出台《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县的30条意见》,完善人才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的申请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下发《平阳县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的疗休养、健康体检制度,确保每位教师一年一次体检,一年参加一次疗休养。
3.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违规办班有偿补课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好身边的先进事迹,2020年推出8期教师风采专栏。开展“一巡两查”(巡课堂、查常规、查纪律)工作,严厉查处教师违规乱办班,建立师德负面清单制度,2020年有19位教师违规违纪行为被列入负面清单,有5位教师2019学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
(四)坚持保障到位,推进教育优质均衡
1.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2020年平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163517.4万元(含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1385.6万元),比上年的160791万元增长了1.7%。2020年平阳县普高、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达到18338元,比2019年18260元增长了0.43%,实现了逐年只增不减的目标。
2.落实教师编制待遇。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无挤占、挪用、截留教职工编制情况,不存在有编不补而长期使用代课教师的情况。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2020年安排专项资金1.063亿元用于提高教师待遇,人均补差16425元;2021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1.063亿元,人均补差16352元。2020年平阳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139687元,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为136215元,高出3472元。
3.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制定实施《平阳县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平阳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中共平阳县委 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2019、2020年共发放奖补资金 2064多万元,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达95.15%。2020年新建成乡镇公办幼儿园10所,实现公办幼儿园乡镇全覆盖,公办幼儿园覆盖面同比提升9.56%,增幅居全市第二;创成省一级幼儿园3所、省二级幼儿园13所。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联盟办学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互联网+义务教育”全覆盖。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总数达95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8.96%,比上个年度提高了1.04个百分点。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2020年安排项目45个,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场馆、设施设备的配置与更新。
4.加强平安校园建设。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截至2020年,已建成50所智慧校园安保一体化管理系统,公办中小学智慧安防校园建设率达56%,位居全市第一,相关工作经验在温州市作典型交流。校园实施封闭管理、专职保安配备、监控视频接入公安网络、护学岗设置均实现100%。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防溺水专项整治、反邪教宣传等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制定出台《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出台传染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防控文件。2020年,平阳县教育局被温州市教育局评为年度学校安全优秀单位,被温州市公安局评为2020年度“平安单位”安全防范评估工作成绩突出先进单位。
(五)坚持规范管理,提升教育内涵品质
1.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制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公布重大决策行政目录,健全和履行教育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平阳县昆阳镇实验小学等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加强审计管理,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2.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城乡统筹,建立以县政府为主导、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乡镇属地管理、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教育管理体制。推进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学生入园、入学和中高考加分或优待确认实现一证通办,相关数据实现部门共享。健全由教育、公安、市监等部门组成的校园安全管理联动机制,每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排查,持续优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精减进校园事项,学校“三评一查”事项由11项减少到8项,精减了27.3%;优化考核方式,规范过程管理,减少台账要求。
3.引导民办教育发展。制定实施《平阳县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全面构建属地乡镇牵头、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属地管理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整治和管理运行机制,2020年共整改提升 50 家,取缔 2家,关停 4家。同时,将培训机构和非法办学检查纳入乡镇网格员巡视范围,定期开展巡查,巩固整治成效。
4.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全县中小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范招生,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提前招生。义务教育全面实行在审批地招生、公民同招和百分百摇号政策。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近年来,我县教育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紧张,尚有5所学校存在超规模办学;二是县域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等。下步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努力:
(一)抓投入强保障。锚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温州市普通高中分类办学示范区创建目标,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校网布局规划,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二)抓质量强品牌。全面实施《平阳县新时代中小学“五防五立”育人工作实施方案》,构建“五育并举”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分类推进义务段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普通高中提质创优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4个"1+X"工程,努力在部省共建浙江温台职教新高地上有更好作为。
(三)抓队伍强支撑。着力抓好校园长、学校中层、班主任、乡村教师、高层次人才等五支队伍,制定各层次教师专业成长计划,搭建更多专业培训、比拼、交流平台,引导全县教师队伍整体提升。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ZJEG_RSS.content.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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