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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

所在地区: 福建-莆田-城厢区 发布日期: 2021年3月29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莆政办[2019]7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职业培训、技能扶贫等工作,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促进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20]165号)的通知,截止2021年2月28日,我中心收到区内企业“郭氏(福建)鞋业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11月份161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材料、“深圳市三利谱光电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申请的2020年10-11月共计225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材料、“莆田温氏家禽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10-11月共计11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材料、“福建东南艺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10-11月共计8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材料、“福建省舒得霸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10-11月份共计40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材料、“莆田市假期旅游社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10-11月份共计12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材料、“福建省莆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10-12月份共计24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材料、“莆田市辉升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6-11月份共计36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材料、“莆田市交通出租车运营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6-11月份共计82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材料、“莆田华迪汽车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6-11月份共计184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材料、“莆田市新元鞋业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7-9月份共计188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请材料、“莆田市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7-12月份共计189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请材料、“莆田市伟兴鞋业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7-11月份共计319人次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请材料,依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20]165号)和《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关于组织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20]216号)要求的申报流程,以上企业以工代训申报材料是: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以工代训申请表》

3、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

4、银行转账支付工资的相关凭证(原件扫描件)

5、以工代训人员身份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困难企业申报表

(1)、“郭氏(福建)鞋业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年11月份161人次符合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11月份,合计申请人数161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80500元;

(2)、“深圳市三利谱光电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申报的2020年10-11月份2个月225人次符合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10-11月份,10月份113人、11月份112人,合计申请人数225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112500元;

(3)、“莆田温氏家禽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年10-11月2个月共计11人次符合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10-11月份,10月份6人、11月份5人,合计申请人数11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5500元;

(4)、“福建东南艺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年10-11月2个月共计8人次符合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10-11月份,10-11月份各4人,合计申请人数8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4000元;

(5)、“福建省舒得霸投资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年10-11月份共计40人次符合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10-11月份,10-11月份各20人,合计申请人数40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20000元;

(6)、“莆田市假期旅游社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年10-11月共计12人次符合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10-11月份,10-11月份各6人,合计申请人数12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6000元;

(7)、“福建省莆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年10-12月份共计24人次符合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10-12月份,10月份6人、11-12月份各9人,合计申请人数24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12000元;

(8)、“莆田市辉升贸易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年6-11月份共计36人次符合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6-11月份,6-11月份各6人,合计申请人数36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18000元;

(9)、“莆田市交通出租车运营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年6-11月份共计82人次符合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6-11月份,6-9月份各14人,10-11月份各13人,合计申请人数82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41000元;

(10)、“莆田华迪汽车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年6-11月份共计184人次的符合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6-11月份,6-7月份各27人,8-9月份各33人,10-11月份各32人,合计申请人数184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92000元;

(11)、“莆田市新元鞋业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年7-9月份共计188人次符合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7-9月份各66人,合计申请人数188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94000元;

(12)、“莆田市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年7-12月份共计189人次符合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7-12月份,7-8月份各30人,9-11月份各32人,12月份33人,合计申请人数189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94500元;

(13)、“莆田市伟兴鞋业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年7-11月份共计319人次符合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2020年7-11月份,7月份各56人,8月份62人,9-10月份各65人,11月份71人,合计申请人数319人次),本次需补贴资金159500元;

以上13家企业所申报的以工代训申请材料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可以享受以工代训的相关补贴。根据闽人社办(2020)108号文件精神,以工代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本次以工代训合计需补贴资金739500元。

以上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和人员经局务会研究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

在公示时间内,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594-2693421

(人员名单附后)

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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