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我市印发实施《关于市直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所在地区: 浙江-丽水- 发布日期: 2021年3月27日
建设快讯正文
ZJEG_RSS.content.begin

日前,丽水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市直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从市直机关工委、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四个层面,分别开出了各级责任主体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并建立完善考核追责机制,强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意见》指出,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考责,践行“三个表率”,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为我市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提供坚强保证。

记者注意到,《意见》立足四大层面责任落实,提出了不少量化实施举措。如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每半年至少1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全年统筹开展2次机关政治生态建设状况分析;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实思想政治工作中,每年开展1次机关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和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另外,《意见》还根据我市机关党建工作实践,提炼出了创新经验,形成了丽水特色。在重视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方面,要求选好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积极推进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双向交流。在加强督促检查方面,明确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市直机关工委组织专项检查组,负责检查被巡察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抓好巡视巡察反映的基层党建问题的整改落实。

据悉,《意见》还明确市直机关党组织出现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机关党建职责时的追责制度,一旦出现11类情形,上级党组织将视情采取提醒、批评教育、约谈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若整改不力则可作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考核减分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等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追究有关党组织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丽水日报记者 郭真 通讯员 徐潇霞

ZJEG_RSS.content.end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