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绍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19日 |
一、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委办〔2019〕75号)文件精神,设立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有:(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五)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柯桥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指导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相关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七)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九)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十)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药品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及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四)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五)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深化简政放权。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等制度,深化“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营造宽松便利的准入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2.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推进分类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或者公众关注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特种设备等特殊领域实施全过程监管。对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实行统一受理承办。创新监管手段,注重依据标准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数字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标准为指引、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监管到位。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社会共治,推进全主体、全链条、全品种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和风险点位排查,及时有效掌握苗头性问题,消除风险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守住安全底线。
4.推进放心消费。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破除阻碍市场活力发挥的各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区市场秩序持续良好。全面推行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推进放心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放心消费在柯桥”行动,加快构建并不断巩固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5.推动优质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强区、质量强区、品牌强区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广泛推行质量认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打响“品字标”品牌。整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中的要素资源,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业态模式发展,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区消费投诉举报处置中心、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区中国轻纺城检验检测与标准化研究院共7家单位预算。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2894.11万元。
(二)关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2289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86.85万元,占95.6%;政府性基金收入613.95万元,占2.68%;其他收入393.31万元,占1.72%。 (三)关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22894.1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37.2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76.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8.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5.84万元、其他支出613.9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607.76万元,公用支出1223.29万元,项目支出9063.06万元。
(四)关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500.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43.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76.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8.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5.84万元、其他支出613.95万元。
(五)关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86.8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7208.96万元,主要是2020年有纾困资金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743.91万元,占71.93%;科学技术支出(类)676.75万元,占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71.54万元,占3.98%;卫生健康支出(类)548.81万元,占2.51%;城乡社区支出(类)2800.00万元,占12.79%;住房保障支出(类)1245.84万元,占5.6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安排115.00万元,主要用于轻纺城花样保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市场监督管理)(项)安排8894.52万元,主要用于区市场监管局本级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专项(项)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委托费、深化农村消费安全、食安办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安排697.0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各类市场监管工作经费、机构改革执法服装更新购置等项目支出。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安排300万元,主要用于检测机构强制检定成本补偿等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安排772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机制建设经费、食品快检车车辆购置经费(特种专用技术车)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市场监督管理)(项)安排1271.26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安排3494.12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检验能力提升及检验鉴定业务费、食品监督性抽检经费、农村家宴服务中心补助、企业零成本工作经费、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五化”提升奖补经费、中国柯桥(现代纺织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经费、共建省检科院柯桥纺织检测中心项目经费、各类创建工作经费(含知识产权维权援中心及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经费)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安排300万元,主要用于电梯信息化监管专项经费的项目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项)安排376.75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网络租费维保、网络安全加固、电子政务-食品药品安全电子信息化监管专家平台开发建设专项等项目支出。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51.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安排5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安排27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230.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的基本支出。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安排67.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安排18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安排61.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安排28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补资金、镇村农贸市场及室内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奖补资金等项目支出。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1112.9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132.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9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21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13.9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了12010.07万元,主要是减少了纾困资金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613.95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事务613.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八)关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府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本年预算安排为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09%。主要用于外省相关单位考察团、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督查、省内兄弟单位交流、各类科研业务活动和各类项目评审、评选及验收专家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历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据做出预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专项检查、政策调研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历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据做出预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1.9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食品快检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2辆特种技术专业用车,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52.0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轻纺城花样保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市场监督管理)(项)反映区市场监管局本级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专项(项)反映深化农村消费安全、食安办工作经费、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委托费等方面等项目支出。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执法办案、无照整治、各类市场监管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反映检测机构强制检定成本补偿等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运行经费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柯桥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机制建设经费、食品快检车车辆购置经费(特种专用技术车)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市场监督管理)(项)反映市场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区市场监管局临聘人员经费、食品监督性抽检经费、农村家宴服务中心补助、共建省检科院柯桥纺织检测中心项目经费、各类创建工作经费(含知识产权维权援中心及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经费)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电梯信息化监管专项经费的项目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项)反映经济转型升级—品牌建设、电子政务-办公VPN专线及业务软件系统维保、电子政务-食品药品安全电子信息化监管专家平台开发建设专项的项目支出。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的基本支出。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基本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镇村农贸市场及室内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奖补资金及经济转型升级-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补资金的项目支出。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机关工作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3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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