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调整嵊建设〔2019〕83号文件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嵊州市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13日 |
建设快讯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嵊建设〔2019〕83号文件相关条款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发文之日起,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招标,继续执行嵊市委[2016]1号文件《中共嵊州市委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规定,即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造价下浮区间由“原第十七条规定的按国家收费标准的20—40%”调整为“建安工程概算投资的1.54%—1.8%”,同时费率计算抽取档次,按照下浮幅度范围内每0.02%为一档。其他服务类项目造价下浮区间依照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此页无正文)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3日
| tpyrced_嵊建设[2020]80号关于印发调整嵊建设〔2019〕83号文件相关条款的通知(1).doc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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