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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兰溪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所在地区: 浙江-金华-兰溪市 发布日期: 2021年2月26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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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出若干意见,各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细则。

1.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成立学校手机管理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2.学校要加强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与规定告知学生家长,督促家长履行教育与监管职责。

3.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4.学校要注重疏堵结合,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在各办公室、传达室、宿管室等安装固定电话,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满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5.学校要加强教师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向学生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6.严禁学生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通讯工具及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同于手机对待。

7.学校要做好需带手机入校特殊情况学生的手机管理工作。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学生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8.学校要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班主任做好日常巡查,任课教师做好课堂巡查,值日教师做好校园巡查,寝室管理员和寝室长做好就寝期间的巡查,巡查情况及时做好登记和反馈。

9.学校允许学生携带并使用电子书包、电子词典等学习用电子产品,但不允许使用这些产品玩游戏、看小说、听歌看视频、拍摄录影、上网聊天等的娱乐功能,一经发现,等同于使用手机对待,予以收缴暂扣。

10.学校可以对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的学生,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违规违纪处理,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后续工作。

兰溪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5日

ZJEG_RSS.content.end正文内容正文征集内容调查内容领导简历机构职能长 如有图片或附件等请到网址中查看或下载http://www.lanxi.gov.cn/art/2021/2/26/art_1229288165_59230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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