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苍南县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3日 |
各学区,县直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各托幼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2020年度苍南县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清单和重点指标分解表》和《2020年苍南县垃圾革命宣传任务分解表》通知(苍垃圾革命办〔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主要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幼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推动教育系统和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快推进全县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宣传和普及,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坚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实现全员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教育系统各单位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提升校园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指数。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中小幼学生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垃圾分类教材的编写;组织区属各类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进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垃圾分类进校园等;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各中、小学考试相关科目中。
2020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次开展500人规模以上的学校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工作,2020年10月30日前,各校申报苍南县第二批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工作;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教育系统各单位要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
三、工作职责及措施
(一)局机关、县教师发展中心
办公室:落实局机关、学区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内容;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员、示范员、指导员、监督员;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生活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学生科:(1)发挥各种德育活动载体的作用,发动学生带动家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2)充分利用各种德育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如:主题班、队会和主题绘画、手抄报创作等;收集整理各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亮点、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报道;组织评选评我县第二批垃圾分类示范学校。(3)在2020年文明校园创建中,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2020年6月对照《苍南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标准》和《苍南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评分细则》,推荐相关学校申报苍南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工作。
基教科:积极探索期末质量监测命题中,把垃圾分类知识融入中、小学相关学科试卷考查,提高广大师生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重视程度。
安全科:指导、督促学校校内产生的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参照行业规定执行;做好试点学校厨房工作人员、安全工作人员培训。
计财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努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校内、外教育活动场所争创县级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基地。
人事科:抓好教师培训。组织教育局、试点学校分管领导和教学骨干外出参观、学习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教学培训。
装备中心:指导、督促相关学校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工作。加强教学和实验垃圾,特别是含有毒有害成分垃圾的分类处理。
督导室: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对县教育“两项督导”、学校综合督导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推动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垃圾分类实施工作落细落实。
县教师发展中心:指导各校用好《苍南县中小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三融入”,即融入课程内容开展课堂宣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融入学生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各校制定《垃圾分类》校级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每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着力提高我县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垃圾减量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示范学校
(1)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引导学生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和重要性,懂得如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通过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的方式,把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和做法带回家庭,影响身边的家人、朋友主动做好垃圾分类的工作。学校做好垃圾分类活动成果的宣传和展示,将各类主题活动的过程性照片、活动成果等制成展版或归档装订成册,在校园内、家长群体中、社会上广为宣传。
(2)学校遵循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则,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加强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协调沟通,在做好校内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根据约定及时收取相应垃圾,特别是易腐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3)学校要严格区分教学和实验中产生的普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对于普通垃圾,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尽可能做到垃圾资源化;对有毒有害的垃圾,尤其是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要坚守安全红线、专人管理、重点监控、定时巡查,建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制度,详细记录包括废弃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要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源头分类,设立临时贮存场所,规范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交接及处置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危险废弃物标识,不得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建立交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 确定2020年我教育系统参与垃圾分类实施示范单位:40所学校; 落实一把手校长亲自抓责任制,9月前完成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和分类垃圾桶安装工作,10月起全面铺开校园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开展垃圾分类 “环保小标兵”推选活动。2019年已被评为垃圾分类示范校的学校,按学生人数50比1的比率推荐名额,汇总表和推荐表一生一份,交学生科313陈老师(668765),并发给邮箱:xsgzk126.com.收。请各校以班级为单位挖掘志愿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储备丰富、具有创新思维与实践动手能力的学生,学校推选申报,县教育局审批“环保小标兵”荣誉称号(见附件3、4)。
(三)各校要发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校园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推动学生影响、带动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学生科、人事科、仪器站、安全科、督导室和各示范校校长任组员,切实推进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
(二)广泛组织宣传。各校向学生家庭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园广播、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对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发动学生影响、带动家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及时报道学校、学生、家庭生活垃圾工作实施情况和先进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氛围,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
(三)完善考评细则。办公室、学生科、人事科、仪器站、安全科、督导室、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定期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考评,将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学校目标管理考评中。
(四)开展示范创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对各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量化考评,2020年12月初考核评比我县第二批垃圾分类示范学校。
附件:
1. 创建苍南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评分细则
2. 创建苍南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申报表
3. 苍南县学校(幼儿园)垃圾分类 “环保小标兵”汇总表
4.苍南县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垃圾分类 “环保小标兵”推荐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20年9月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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