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台县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台州-天台县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1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巩固“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成果,聚焦扫盲区、除死角、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仗,以安全生产绩效为小康增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加工制造、城镇燃气和特种设备七大行业领域“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组织开展七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切实消除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为奋力建设名县美城保驾护航助力添彩“重要窗口”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消防领域。深入推进“五大”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率、消防设施完好率、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100%;深化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动态巡查整治,强化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确保红色类出租房及时销号;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加快多产权多业主和无物业维修资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加快实现“九小”场所底数“清底”100%和“硬隔离”措施100%;推进规上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成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道路交通领域。深化路长制、亡人事故现场领导到场、督查督办、红黄牌警示等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机制;深入开展电动车、摩托车等小微车辆专项整治,推广非机动车非现场抓拍,加大曝光力度,提升小微车辆头盔戴好率、守法率;强化重点人群教育管理,深化宗教场所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和“一对一”帮扶;严管严查大货车交通违法,依托省、市、县三级执法检查站,开展“百吨王”大货车整治,严查超载、超限、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以“简单、实用、安全”为原则,全面推进路口标准化治理,出台《天台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施工规范》,持续推行道路安全隐患找茬机制,梳理和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深化工程运输车整治,落实工程运输企业“自律管理”七个停运、工程运输车“常态严管”七个一律、工程运输车积分制等自律管理措施;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源头管理,开展“两客一危一货”安全隐患大排查。继续推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大力实施危桥改造、隐患隧道治理;以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以及长大桥梁隧道、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运行安全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年底前完成40公里安防工程建设和5座桥梁维修改造、5个隧道提质升级项目(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各乡镇<街道>)。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危化品生产、经营环节,严格落实“两个导则”,实施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改造提升工作,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企业搬迁关闭工作;开展2019年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完善“四查四改”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动火作业、业务外包、变更管理、设施检修、受限空间、危险品仓储等六个环节,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零发生;开展9人以上(不含本数)重点监管工艺、涉爆和剧毒车间改造减员工作,对建成9年以上(不含本数)的涉及复杂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实施技术改造;探索微管反应器技术应用,降低工艺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危化品运输环节,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外省进县危化品车辆管控力度,重点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监管、非法行为查处和事故处置联动机制。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做好全县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废弃危化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确保安全、及时处置到位。加强区域环境安全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省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要求,强化对医化行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落实情况、应急池日常管理、危化品及存储场所管理、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实行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行业,对辖区内所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按照“一家(企)一档”要求,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管理档案,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不漏管、不失控;强化管理制度落实,督促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督促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规范使用“浙江省危险物品治安防控智能应用平台”,全面录入企业基础信息,实时登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等全环节要素信息(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县公安局等,各乡镇<街道>)。
(四)建设施工领域。房建、县政工程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整治深基坑工程、超高超重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全面排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的县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隐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指导、督促、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道路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全面开展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降低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领域,进一步强化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爆破作业等)管控,严厉打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各乡镇<街道>)。
(五)加工制造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摸排制造业企业底数,特别是精确摸排重点监管的“三场所两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底数,健全重点监管行业企业要素数据;根据风险防控指南,开展制造业企业生产安全风险辨识,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重点是精确绘制“三场所两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建立健全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城镇燃气领域。强化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管理,重点检查天然气门站、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输气管网等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城市燃气设施的安全范围内施工保护情况等方面;加强燃气经营环节秩序整治,严厉打击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非自由产权瓶充装等违法行为;规范瓶装燃气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按要求落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加强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执法。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本地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失效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对被撤销、吊销餐饮场所食品经营许可以及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关闭的餐饮场所,依法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单位:县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
(七)特种设备领域。加强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督促企业应用浙江省地方标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DB33/T2126-2018)开展自我评价,并把自评结果录入《浙江省特种设备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治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高层建筑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以及医药化工、氨制冷和燃气充装等单位使用的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住宅小区电梯、电站锅炉范围内的管道和叉车(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使用)等开展安全整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14日)。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行业领域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攻坚战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底数排查阶段(5月15日至5月25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摸,切实摸清各行业的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健全底数台账。
(三)隐患整治阶段(5月26日至12月10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领域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专业安委会(办)作用,统筹推进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自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强化闭环管理,有效消除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效。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领域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各项攻坚战成效,提炼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措施,实现以制度管安全管长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七大领域攻坚战作为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仗,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抽调相关力量,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推进、跟踪、检查等各阶段工作,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基层、监督检查到岗位,坚决打好打赢七大领域攻坚战,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坚决担负“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深入排查,挂牌督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由行政执法人员和专门技术人员组成的暗访组,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活动,开展高强度、拉网式安全检查,确保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检查清单、隐患清单、交办清单、整改清单、督办清单“五张清单”制度,对一般隐患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滚动挂牌、滚动整治,切实消除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隐患得到及时、闭环整治。
(三)加强会商,及时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实施“月会商、季通报”制度,县安委办牵头每月召集公安、生态环境、水利、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加强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明确下一步监督检查重点,实现精准监管、精准防范;每季通报攻坚战进展和隐患整改进度,形成比学赶超态势,推进七大领域攻坚战深入开展。
(四)强化执法,加大惩戒。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各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对执法发现非本部门职责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抄告职能部门落实监管措施,形成“打不间歇、治不手软”高压态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做好执法处罚“后半篇”文章,综合运用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管理、与评优评选挂钩等措施,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氛围,发挥“处罚一家、教育一片”作用。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安委会将七大领域攻坚战列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县安委会将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多发或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地区和行业领域,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警示约谈,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或工作不力地区实行区域整改督导,强化安全生产专项巡查,限期整改。县安委办要组织各部门成立综合督查组,加强对专项攻坚战督查力度,整治期间开展不少于2次的综合督查,指导督促企业深化专项整治。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加大对攻坚战行动典型经验宣传和重大隐患、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增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和奖金兑现力度,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天台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5月14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攻坚战方案和联络员名单(附件1)、5月25日前将本行业领域底数表格(附件2,可使用自制表格,但必须包含企业所属乡镇、地址、名称、联系人、电话等基本信息)、每月19日前将《天台县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12月23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县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要求开展攻坚整治,并分别于5月14日和12月23日前将攻坚战部署落实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叶梦霞 18267630619(钉钉),570619
天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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