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 教育基地和营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15日 |
苍教装通 2020〔 04〕 号
各学区,直属各中小学,有关社会办学力量及相关涉旅企业: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温教技〔2020〕16号)转发给你们,
并将有关申报的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评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细则》如实填写申报表和自评表(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基地和营地),
按申报类别提交如下材料(基地1-4项,营地1-5项):
1.《基地申报表》(附件2)或《营地申报表》(附件3);
2.《基地自评表》(附件5)或《营地自评表》(附件6),并随附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3.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及特色简介(基地600字、营地1000字以内);
4.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相关研学实践场景图片5-6张;
5.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住宿、食堂场景图片各2-3张,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
(二)统一受理
申报单位统一向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递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材料(PDF、WORD格式电子文本各1份和纸质文本材料一式2份)
(三)申报截止时间
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教育局联系人:池昌盛;联系电话:64759152,教育网:665248;邮箱:ccs@cnjyw.net
希望各有关单位认真理解通知精神,积极申报,在规定的时间将申报材料上交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苍南县教育局417室)。
附件:1.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
2.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3.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4.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市级部门直属单位)
5.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自评表
6.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自评表
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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