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专项抽样督导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10日 |
各督学责任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0〕14号)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学校正式开学前后组织开展2020年春季开学专项抽样督导。为做好专项抽样督导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通知精神,全面做好自查工作。全县中小学在4月9日前把《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中小学校版)》(附件1)和《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抽样督导清单》(附件2)如实填写后发送到相关责任督学邮箱,幼儿园在开学前一周把检查清单和督导清单如实填写后发送到相关责任督学邮箱。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苍南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单位安排表》(附件3)做好责任督学挂牌工作(责任督学公示牌样式及格式要求见附件4)。
2.各责任督学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幼儿园)实地督导及线上填报工作。具体要求:
(1)学校开学前,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中小学版)的要求,每位责任督学至少对负责的学校开展一次进校实地督导。实地督导结束后,关注并登录“浙江教育督导”微信号(“浙江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在“苍南教育督导群”发送),打开“开学专项督导”栏目(使用说明见浙政教督办函〔2020〕14号文件),通过该功能在线填报实地督导情况(填报内容见附件2)。
(2)学校开学后两周内,每位责任督学应当不定期巡查负责学校的校园安全情况(每校至少去一次),巡查结束后,继续通过“开学专项督导”功能,上传各校开学后检查情况,以便教育部门掌握学校开学后的校园安全情况。
联系人:钟凤媚13706882086( 教育网682086)
附件:1.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中小学校版)
2.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抽样督导清单
3.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单位安排表
4.责任督学公示牌样式及格式要求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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