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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申报沿江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储备项目的通知(〔2019〕23号)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9月19日
建设快讯正文

灵溪镇、龙港镇、藻溪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我县沿江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两区”办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导则(试行)的通知》、《苍南县沿江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苍南县沿江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园区建设工作需要,决定开展第二批申报沿江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储备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园区建设储备项目地域范围。

根据园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本次申报地域范围为灵溪、龙港、藻溪三个镇的平原区域,北侧为县域边界,西侧为灵溪浦亭、观美相关村边界,南侧为藻溪平原地区、龙港云岩相关村边界,东边为龙金大道相关村边界,共涉及行政村56个。

二、园区建设储备项目支持环节

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资金的原则,重点支持园区范围内农业生产方式、农业经营方式和农业治理方式转变,建立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和资源保护体系等方面,具体包括: 

(一)农业种养殖产业基地标准化建设。对园区范围内种养殖基地生产设施、技术推广、品种改良、绿色防控、质量安全、智慧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二)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建设。示范园按照融合农业产业、科技、农创、观光为一体的建设目标,打造成为苍南现代农业的展示窗口和产业振兴的示范基地。示范园内重点支持以科技特派员领衔的番茄种植科技示范园、以农创客、新农人为核心的农业创业园和AAA级景区村建设。

(三)园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是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为园区以至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全面技术服务和发展支撑。

(四)农业科技与现代种业发展。支持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现代种业发展,积极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建设,为我县今后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种子种苗保障。

(五)农产品深加工主体发展。加大对园区农产品深加工主体支持力度,对园区投资建设的标准化深加工主体,在厂房建设、生产设备购置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六)创新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与广大农户以多种入股形式成立联合体。对园区范围内形成一二三全产业链发展且对产业具有广泛带动作用,辐射合作农业生产主体(农户)达到30家以上,年产值达到2000万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在各类农业新建扶持项目立项上予以优先。

(七)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支持培育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发展,对园区农业电商经营主体新建商务平台或在天猫、京东、农行微商城、丰收购等平台开设网店,销售苍南本地农特产品,上架农特产品单品种类超过30个、月销售额(订单不低于100笔)1万元以上,且持续经营销售农特产品半年以上的电商主体,对用于电子商务运营的设施设备、定制包装、物流配送、企业广告投入(直通车、钻展)、平台基础服务(电商平台收取)等方面给予扶持。

(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温度监控等冷链设施设备,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

(九)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发展。支持“苍农一品”等农业区域公共品牌推广与营销,推动区域品牌农产品精品化销售,形成区域品牌统领与园区农产品分级销售相配套,带动园区农业产业品牌化发展。

(十)农业休闲观光产业发展。鼓励支持园区发展2处以上农业休闲观光园,重点支持融合美丽乡村与农业休闲观光一体化建设项目。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公司等经营主体。

2、具备条件:申报主体在工商部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项目建设用地、设施用地等须已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生产标准符合相关规范管理要求,产品通过无公害认证的给予优先立项,取得县级以上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给予优先立项。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灵溪、龙港、藻溪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项目的申报工作,要及时组织相关区域范围内建设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对申报主体基本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保证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一) 项目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沿江现代农业园区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1)网上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登录“苍南县农业财政项目申报系统” http://zxsp.cncn.gov.cn/进行项目申报,并上传《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2)电子版。没有通过系统申报的,不得享受资金补助。(2)书面报送。项目实施主体如实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经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各一份。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乡镇要高度重视农业项目的申报工作,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及时组织建设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把好项目审核关。县农业农村局各业务科站、各乡镇要加强与项目业主联系与对接,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和服务。业主申报项目必须经乡镇审定,不得直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科室: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人:李迎春

联系电话:64706227 

 

 

附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苍南县财政局

2019年9月16日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承办               2019年9月16日印发

(共印12份)

 


附件: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单   位                                    

项 目 申 报 日 期                                     


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资金类别


3.项目属性

○新建类  ○扩建  ○改建

4.总 投 资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


5.项目单位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二、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与项目单位概况

【填写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背景、建设目标等; 2.项目单位情况:近两年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方式等。

 

 

 

建设

方案

【填写说明】

 1.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和实施计划;

 2.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

3. 项目运行机制和组织落实。

 

 

 

 

预期绩效目标

销售收入


销售利润


示范

带动作用


促进

农民增收


公共服务

覆盖范围


生态环境

影响


项目单位承诺意见

 

本单位对申报资料、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三、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简表

一

项目名称


二

项目实施承担单位(印)


三

项目管理责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

项目法人


联系电话


五

项目建设地点


六

项目建设年限

年   月 -----     年   月

七

土地建设性质或来源


八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

内容


九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建设地点

单位

规模

(数量)

单价

(元)

投资

(万元)

其中补助(万元)

(一)

基础设施建设







1







2







3







4







5







(二)

设备购置






1







2







3







(三)

技术推广














合  计


资金来源说明

财政补助


自筹



四、苍南县农业经济实体信息采集登记表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日期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财务人员


会计证号码


单位主管部门


纳税地


税务登记证


是否一般纳税人


所属行业


单位主营业务


注册资金(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编码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单位详细地址


有无生产基地


规模

(面积、生产能力)

基地详细地址


龙头企业级次


认定时间


三品一标认证

(绿色、有机、无公害)

认证有效期


获得名牌产品名称


土地(海域)流转协议


土地厂房使用权证


近三年的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

序号

年度

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

完成情况
















 


五、附件材料

(1)苍农权鉴证书

(2)项目基地规模证明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员会议决议

(4)设施用地批文、环评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等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财务报表

(8)法人身份证

(9)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书

(10)基地现状彩色照片等。

 

(2019)23号关于开展第二批申报沿江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储备项目的通知(3).doc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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