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 所在地区: | 山西--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17日 |
榆社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地适应国家简政放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山西省烟草专卖局、晋中市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榆社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 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榆社县局在充分市场走访调研,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听取意见,合理确定布局标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市场导向原则。
结合我县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服务社会原则。
以服务社会为主,关注民生,服务于社会就业,服务于社会稳定。以便利消费者购买、满足消费者需要作为布局考量的关键因素,总体上坚持适度从宽,但又要防止卷烟零售点过于稠密。
(四)弱势群体优先照顾原则
弱势群体本人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在法定条件内,可以适度放宽办证条件。
第三条 就当前榆社县目前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城市建设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尊重客观事实、遵循市场规律、杜绝辖区无证经营为目标,不断优化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做到符合实际、贴近市场。
第四条根据调查问卷调查结果相对开放的区域实行距离控制。
(一)榆社县城区共有大小街道十四条。
(二)根据人口密度分布和街道距离情况,城区东升东街间距控制在20米(繁华商业路段不受此距离限制),东升西街间距控制在50米,东大街间距控制在25米,西大街间距控制在50米,迎春路间距控制在55米,泰新街间距控制在50米,文峰街间距控制在30米,北大街间距控制在50米,顺城街间距控制在50米,新建路间距控制在50米,康乐街间距控制在20米,凤台路间距控制在30米,华榆路间距控制在50米,风林西邸间距控制在50米,此距离专指街道同一侧客户间的距离。农村乡镇政府所在地云竹卷烟经营户总量控制在20户,郝北卷烟经营户总量控制在10户,繁华商业区、旅游景区控制在20米。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一)申请主体资格方面:
1、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
3、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4、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5、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6、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7、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二)经营场所方面:
1、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2、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3、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4、生产、销售、经营、储存有毒有害、易挥发类物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
(三)经营模式方面:
1、自动售货机,电玩游戏机的;
2、利用信息网络渠道销售卷烟的。
(四)特殊区域:
1、中小学校内部及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可行走距离50米以内的经营场所;
2、医疗卫生机构所属区域内;
3、党政机关内部;
4、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而构建的违规建筑场所,已被政府纳入拆迁规划,且政府明令禁止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区域;
5、政府明令禁止经营卷烟类商品的区域;
6、不符合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卷烟经营相关规定的。
(五)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以及当地烟草专卖局依照规定不能设定零售点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特殊事项:
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因合理布局受间距或控量所限,无法同时给予行政许可的,根据受理的先后顺序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可以不受本规划前述条件的限制,但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禁止的除外:
(一)按原零售点地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因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企业类型改变的,企业内部转制改变经营主体的,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改变经营主体的,继承改变经营主体的,法院判决、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等原因改变经营主体的,因故未按期延续被注销许可证但经营主体及地址未发生变化的,以上情形重新申领许可证的可以不受间距、数量限制。
(二)原合法持证户因不可抗力或行政命令等导致地址变化,重新申领或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1、因城市改造等政府行为涉及房屋拆迁、道路扩建整修,造成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歇业或变更后另选新址,重新申领或变更许可证的;
2、中小学校内部及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可行走距离50米内的持证零售户歇业后另选新址,重新申领许可证的。
第八条 本规定中所称可行间距,是指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勘验两个零售点之间可通行的最短距离。
可行间距的测量按两个零售点经营场所营业大门内测测量实际距离。使用测量工具进行测量时,误差不得超过3米。
第九条本《规划》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或者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做出修改并发布公告。
第十条 本《规划》有效期为五年,自 2019年 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16日发布的《榆社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 本《规划》由榆社县烟草专卖局负责最终解释。
榆社县烟草专卖局
2019年8月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