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排查整改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的通知 自井发改发〔2019〕187号

所在地区: 四川--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9日
建设快讯正文
辖区各转供电主体: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排查整改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87号)和《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排查整改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的通知》(自发改发〔2019〕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切实降低工商用电户负担,现将自查自纠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对象
       自流井区辖区内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
       二、自查自纠内容
        1、各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上有关规定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
        2、各转供电主体要将2018年4月以来国、省五次降价中因文件滞后的降价金额,及时按国网自贡供电公司检修分公司退费的金额,全部如数退还给各终端用电户。
        3、各转供电主体的自有用电设施应单独装表计量,其转供电场所的公共电费(包括公共照明、电梯、给排水、公共空调、停车场等所有公共设施用电电费)、配电设施运行维护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调试、维护、检测等费用)、线损(统一按用电均价6%计算)、经营者物业办公费等费用,一律不得以电费的名义向用户(租户)收取,应纳入物业管理费收取,不得将以上费用分摊给各终端用电户,也不能因上述费用增加而大幅提高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4、各转供电主体向其终端用户抄表计费的时间,应与供电公司向转供电主体抄表计费的时间一致,电费缴纳周期一致,并定期向全体用户公示其缴纳电费的复印件和同期各终端用户的电费清单。
       5、对于先买后用的卡表商户,各转供电主体不得在商户购电充值时捆绑收取物管费、租金、服务费等,其物管费、租金、服务费等均不得与用电量挂钩。
       6、各转供电主体对具备条件的终端电力用户,积极与供电公司协调配合,尽快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尽快实现供电公司直接收费。
       三、自查自纠时段
       自查时段:从2018年4月以来至2019年8月。自纠时段:对自查出的在电费中加收的其它费用,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9月底前进行清退。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价格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办〔2019〕10号)要求,对辖区各转供电主体在转供电环节加价问题开展全面检查,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于性质恶劣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及时曝光。同时将转供电主体的价格违法行为等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
欢迎广大转供电用户(租户)积极参与监督,对转供电主体不合理加价行为进行举报。价格监督检查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