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江县委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开江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19年9月30日 |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4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18年6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站位,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委始终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县委书记罗建组织县委班子成员、县级领导和乡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对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一项不落、一条不丢,直面问题不回避,动真碰硬抓整改。2018年6月15日,将巡察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印发全县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室局和县级各部门党组织,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对标对表、全力整改。同时,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别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全覆盖谈心谈话;各班子成员分别对联系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全覆盖谈心谈话;县委书记罗建集体约谈问题突出、推进不力的县级领导和乡镇、部门主要领导2次,切实以务实举措、鲜明态度,层层拧紧了彻改彻纠的思想发条、坚定了高质量打赢脱贫摘帽决胜战的信心决心。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罗建、县长周建平任组长,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其他县委常委、分管负责的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逐一明确牵头县级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各牵头单位整改责任,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分别由县委副书记袁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副书记薛棋彬兼任督查组组长,统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县委书记罗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5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分别于2018年6月28日组织召开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26次会议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2018年7月20日组织召开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27次暨“秋季攻坚”推进会,对整改工作再强调再安排再落实,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举措,自觉践行“一线工作法”,每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督导平均达到3次以上,以身作则推动工作在一线开展、任务在一线落实、成效在一线显现。
(三)细化整改任务。2018年6月21日,县委制定出台《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开江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开江委办〔2018〕138号),把反馈的“五个方面”、41个主要问题,细化分解为98个具体问题,逐一量化整改目标、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了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全面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真正做到发票式开出清单、攻坚式整改问题、连带式追究责任。同时,始终坚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全面加强整改工作过程管理,坚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有效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停留表面,切实保证了所有整改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圆满完成。
(四)逗硬督促检查。旗帜鲜明地把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充分发挥6个脱贫攻坚督查组的“利剑作用”,采取 “随机抽查+定期回访”方式,常态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及时 “挂牌整改”,并在落实常规督查的基础上,2018年7月14日至15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带队专项督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督促全县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深刻查找、务实整改扶贫领域存在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和对标补短工作,并形成了专项工作通报,既传递了工作压力、压实了工作责任、推动了工作落实,更确保了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严到位。同时,制定《开江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7月至12月,每月开展1次督促考核,对综合排位靠后的,分门别类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同时抽调568人、组成20交叉检查组,分别由县级领导任组长、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以乡镇为单位,从2018年8月10日—2018年9月26日对2018年全县脱贫攻坚成效开展交叉检查,督促整改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五)严肃追责问责。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把2018年作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查处年”,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严从实加强巡察反馈案件的线索排查,彻查彻纠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今年以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8次,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29件、结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并对今年7月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8个突出问题,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处理相关责任人49人,有力整治了不在状态、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同时,前移监督执纪关口,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专门制作脱贫攻坚监督全覆盖“廉心”张贴卡2万余份,发放“监督+12340”“廉心”随手卡10万余份,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
(六)健全长效机制。始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注重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机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紧盯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行的“互联网+”扶贫监管模式,积极构建上下统一、互为弥补、双向互动和无缝对接的闭环式制度体系,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及时堵塞机制“漏洞”,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发生,今年先后建立完善《开江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机制10余项。
二、对标对表,逐项逐条整改到位
(一)“四个意识”方面
1.政治意识不够强
(1)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够。
①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时紧时松的问题客观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13次、第15次会议,县级领导同志请假人数较多。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县国土资源局对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布置多,落实督促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④县经信局、县人社局、甘棠镇等单位党委(组)会议记录专题学习和研究脱贫攻坚的次数较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
(2)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
①县脱贫攻坚资料收集整理散乱,会议记录存在参会人员不明、内容缺失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乡镇脱贫攻坚办公室形同虚设。宝石镇脱贫攻坚办2017年10月才成立,办公室无任何工作制度;新街乡脱贫攻坚办挂牌闲置,无人办公。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宝石镇红岩坝村第一书记刘俊,对脱贫攻坚工作有不满情绪,驻村工作一年多对该村情况仍不熟悉。
整改情况:已整改。
(3)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不够
①领导干部抓脱贫、督脱贫、攻脱贫用力不够,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个别县级领导帮扶记录与其联系帮扶贫困村的会议记录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县卫计局局长,2017年到贫困村指导帮扶工作只有5次,未达到每个月至少1次的要求。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④2017年,讲治镇、长田乡、灵岩镇党政主要领导,到辖区内贫困村(非贫困村)检查指导帮扶工作未达到每周1次的要求。
整改情况:已整改。2.大局意识不够
(1)主动作为意识不强。
①在啃“硬骨头”、打“攻坚战”时,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环宝石湖生态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工程于2015年8月开始规划,目前进展缓慢,引领区域整体脱贫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新宁镇五路口农贸市场建设项目,2014年纳入建设计划,无实质性进展,2017年又将该项目纳入商务扶贫专项,目前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已整改。
(2)抓督促落实存在差距。
①县委农办、县粮食局、新宁镇未按时上报2017年退出验收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敷衍应付,多次催促不上报。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县财政局对讲治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
(3)脱贫攻坚合力不足
①县委老干局、县路政大队、县志办帮扶回龙镇乐园村,主要是牵头帮扶单位县委老干局在研究该村脱贫攻坚工作,协助单位很少参与,制定的脱贫措施没有针对性,效果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回龙镇乐园村、八庙镇白腊园村脱贫攻坚工作基本上是第一书记在做,村支“两委”支持配合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宝石镇红岩坝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相关责任单位协调不够,饮水和排污工程没有建设好,导致入住率低,13户只有5户入住。
整改情况:已整改。
3.政策落实不力
(1)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够。
①帮扶干部与群众交心谈心、政策宣讲、感恩教育不到位,如永兴镇门坎坡村、新太乡天成罐村贫困群众对贫困户识别、退出的政策和程序不明白、不理解。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贫困户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理解不透彻,“等、靠、要”思想严重,如个别贫困户已经享受了危房改造政策,现又要求享受易地搬迁政策。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非贫困户对政策理解有偏差,不平衡心理普遍存在。巡察组收到的信访近三分之一属于群众对扶贫政策不理解。
整改情况:已整改。
(2)扶贫专项落实落地不够。
①文化惠民扶贫打折扣,2017年开展“流动舞台进基层,精准脱贫在行动”等公益性文化活动,计划文艺演出100场次,实际演出60场。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水利扶贫效果较差,宝石镇红岩坝村7口山坪塘经过整治,有3口不能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卫生扶贫力度不够,开江县救助基金总额为526万元,截至2017年11月,救助8人,救助金额2.49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3)“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应用效果不佳。
①甘棠镇扶贫办经办人员连“中国社会扶贫网”帐号都不知道。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回龙镇只有干部会使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群众知晓率极低。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截至2018年3月,开江县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发布需求仅19件,对接成功仅10件。
整改情况:已整改。
(二)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统筹安排不力
(1)2017年扶贫审计工作统筹不力,应于2017年11月30日形成报告,而实际形成报告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影响了后续工作的开展。
整改情况:已整改。
(2)县脱贫攻坚办发挥统筹作用不够,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不力,2016年第37-48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中连续8期出现“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进度滞后,如期完成年度脱贫任务难度大”相似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2.责任担当不足
(1)主动担当不够。
①责任落实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简单将责任下移,工作表态多、具体落实少,没有及时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2017年10月锁定农村土坯房1296户,至今没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改造步伐滞后。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对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不主动担当,及时解决,导致工作滞后,2016、2017年旧房拆除率分别为72.69%、67.47%。
整改情况:已整改。
(2)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
①对已脱贫的贫困村关注不够,措施不多,脱贫成果巩固不理想。如2016年脱贫的甘棠镇马号村发展的银杏、清脆李、柑橘等产业,放松后期管理,经济效益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2017年,普安镇、靖安乡乡镇领导干部督促指导扶贫工作,建立任务、责任、问题“三张清单”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2017年度脱贫攻坚“夏季攻势”专项活动,天师镇、广福镇等12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驻村工作痕迹资料不规范,不能佐证其驻村工作次数。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④八庙镇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督导主体责任,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无督查通报,2018年2月编造督查通报。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三)履行精准监督责任不力。
①巡察期间收到群众信访反映开江县扶贫领域干部有关问题17件,信访举报扶贫领域违纪案件立案查处数呈上升趋势,2016年23件,2017年31件。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回龙镇陈家沟村、宝石镇红岩坝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建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靖安乡响滩桥村集体经济组织坐收坐支5.75万元,辣椒收入3.71万元存入村计生专干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④村监委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梅家乡云龙桥村监委会主任对该村2017年C、D级危房改造未严格按程序确定的问题,未及时指出和纠正。
整改情况:已整改。
3.执行落实不力。
(1)2017年市上组织脱贫攻坚考核验收指出问题后,县督导组没有深入实地现场核查整改,导致省上组织考核验收时相同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
(2)“5+2”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宝石镇红岩坝村驻村工作队2017年2、3、4月未按规定每周参加村委会会议。
整改情况:已整改。
(3)八庙镇白腊园村投入40万元发展元宝枫产业,签订产品回收合同未充分发挥驻村法律顾问的作用,存在重大经济风险。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三)精准扶贫方面存在的问题
1.识别不精准
(1)疑似识别不精准。巡察期间收到群众信访反映疑似识别不精准的有13件。
整改情况:已整改。
(2)信息更新不及时。如市水文局下派到梅家乡云龙桥村的副书记已于2017年6月调离,但在该村的“五个一帮扶机制”公示栏上仍为驻村工作队成员。
整改情况:已整改。
(3)信息错误较多。天师镇龙家坝村、新太乡天成罐村贫困户联系电话错误。
整改情况:已整改。
(4)帮扶明白卡未上墙。甘棠镇马号村、任市镇响水滩村贫困户帮扶明白卡未上墙。
整改情况:已整改。
(5)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在国家扶贫系统中分项信息“帮扶责任人”基本信息严重缺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
2.帮扶不精准
(1)产业发展帮扶不精准。扶贫产业规划未经科学论证,适用性、效益性较差,长效脱贫机制未建立。如县卫计局帮扶的贫困村帮扶项目规划不合理,思路不清,先后发展柑橘、银杏、烟叶均未获得成功;新太乡、灵岩镇、沙坝场乡均发展了较大规模的银杏等产业,发展效果不理想。
整改情况:已整改。
(2)干部选派不精准。存在选派干部不力,第一书记选派不及时的现象。如县经信局下派到马号村的第一书记2017年3—6月空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
(3)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不精准。
①县养路段、县医保局帮扶的一贫困村所有贫困户帮扶措施雷同,县国税局、县环保局帮扶的一贫困村50余户贫困户帮扶措施雷同。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普安镇、骑龙乡、任市镇贫困村、非贫困村,帮扶措施同质化严重,习惯用国家宏观政策代替具体帮扶措施,内容空洞。
整改情况:已整改。
(4)产业周转金使用不精准。2017年八庙镇白腊园等贫困村未将产业周转金发放给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
整改情况:已整改。
(5)小额信贷作用发挥不精准。
①人民银行开江支行落实行业扶贫政策措施不及时,没有按照要求于2017年1月初分解“贷款受益人数目”考核指标任务,导致该项工作后续开展受影响。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2017年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清退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23户105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6)贫困户技能培训不精准。2017年该县贫困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中,存在将非贫困户标注为贫困户现象,贫困户比例未达到培训总人数60%的要求。
整改情况:已整改。
(7)易地搬迁政策实施不精准。重复享受易地搬迁政策,甘棠镇马号村4组贫困户存在既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又享受易地搬迁政策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
(8)帮扶单位结对帮扶不精准
①帮扶单位没有针对致贫原因,制定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特别是与贫困群众商讨帮扶对策、解决实际困难的功夫不深,热衷于简单送钱送物。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开江县医院、县电视台、县疾控中心,2017年没有针对贫困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帮扶台账和帮扶措施。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县社保、居保等单位没有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县安监局帮扶的一贫困村,2016年8月至10月能查到其帮扶工作痕迹,其他时段无任何帮扶资料,帮扶搞“突击”。
整改情况:已整改。
3.退出不精准
(1)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比较突出。
①各乡镇2016年提前实施的易地搬迁户均不同程度存在住房超面积、原址修建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宝石镇复兴寺村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户存在原址修建住房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宝石镇、新街乡、甘棠镇易地扶贫搬迁拆旧率仅在50%左右,拆旧缓慢,财政滞留资金较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
(四)监督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资金分配不合理、工作推进慢,资金没有发挥应有效益。
①2014年至2016年,开江县没有充分考虑贫困户真实种养情况,简单的按照人均500元标准发放种养业补助近1500万元,群众对此意见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2016年开江县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没有按时结算审计,造成利息损失153.18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2)产业扶持资金使用问题较多。
①产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讲治镇大雄村、普安镇罗山槽村、灵岩镇灵岩寺村分别闲置产业扶持基金50万元、50万元、34.7万元;普安镇筒车铺村50万元产业扶持金仅借出1万元;长田乡盘石村、任市镇响水滩村、靖安乡荷叶坝村没有贫困户借出产业扶持资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投入的产业扶持资金产生经济效益较低。2016年新街乡黄茅坪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的香椿260亩19万株,管理不善,存活率仅为10%;新宁镇白云村股权量化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栽种园区存在死苗荒芜情况,后期经济效益发挥困难。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产业扶持资金监管缺位。八庙镇借出产业扶持资金60万元无镇长、财政所长和经办人员签字;甘棠镇马号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产业扶持资金5万元借给个体户;甘棠镇冠子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产业扶贫资金10万元入股开达水泥厂。
整改情况:已整改。
(3)扶贫资金存在滞留,没有及时下拨使用。
①因工作推进不力,截至2018年3月,回龙镇陈家沟村滞留产业扶持金100万元,梅家乡滞留易地搬迁费322.65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2016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款452.45万元、2016年第三轮现代畜牧业重点县项目款637.66万元均未按进度拨付。
整改情况:已整改。
(4)存在资金违规发放现象。
①长田乡一贫困村向不符合条件的2名已清退贫困户发放教育扶贫救助资金0.24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2016年沙坝场乡向6户非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28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2.项目安排监管不力
(1)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
①工程未进行招投标。2016年实施的宝石镇飞龙村道路硬化等14个工程,涉及金额3558.41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或比选。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开江县前厢片区2017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未按招标文件现金收取履约保证金,未按合同约定现金收取农民工保证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
(2)工程保证金收取不规范。讲治镇一贫困村公共服务中心合同预留质保金3%,不符合(开委办发〔2016〕33号)文件5%的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
(3)项目实施监督不力。
①2017年全县20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都存在不按程序确定施工方、未按设计图纸施工、质量监管不力、不按程序及时组织验收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已竣工入住的集中安置点管护协议签订不到位。抽查新街乡发现,该乡、村对易地搬迁质量监督不力,无相关检查记录,新街乡竹儿坪易地搬迁安置点已出现地圈梁开裂等质量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公示公告制度执行较差。靖安乡一贫困村2016年实施的2个“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没有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已整改。
(五)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1)脱贫攻坚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
①对脱贫攻坚督查督导工作未较真碰硬,对存在的问题只点现象,未见人见事。如:《开江县2016年第34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中,对存在的问题使用“个别乡镇和县级部门”、“部分牵头单位”、“部分乡镇”等用语。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偏重“材料美化”,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月在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情况的报告中,用大量篇幅介绍开江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采取的措施,总结亮点和成效偏多,对存在的问题剖析不深不透,要么推卸责任,要么找客观原因,未充分发挥好专项督查的效能。
整改情况:已整改。
(2)基层干部工作不在状态。
①八庙镇政府2018年2月27日签到册有8名工作人员未签到,也未写明去向。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梅家乡云龙桥村支部书记3月19日上班时间在村办公室收看电视娱乐节目。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宝石镇红岩坝村第一书记刘俊3月20日未按时到岗。
整改情况:已整改。
(3)基层干部在帮扶项目资金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
①新街乡黄茅坪村村支书将产业扶持资金给自己的亲弟弟挪作他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八庙镇石和寨村主任在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和该村三组组长侵占他人五保款7300元,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
(4)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
①新街乡竹儿坪村2017年5月25日接待县级部门工作人员一行5人,无公函和就餐人员名单,陪餐25人,就餐地点在重庆市梁平区新胜镇新竹苑大酒楼。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3月27日开江县督导组与八庙镇个别干部在一贫困村开展督导工作期间午间饮酒。
整改情况:已整改。
2.作风不扎实
(1)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
①灵岩镇、任市镇、新太乡、长田乡向县脱贫攻坚办上报的2018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汇报材料雷同。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县安监局2016年、2017年的脱贫攻坚计划雷同。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回龙镇乐园村2016年4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使用和2017年第一批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分配的会议记录丢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④八庙镇保全寨村无法提供6笔产业资金共计47.8万元使用情况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
(2)驻村工作队履职不到位。
①宝石镇红岩坝村驻村工作队成员工作不认真,贫困村及贫困户资料混乱,资料完成度较低。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任市镇响水滩村多数贫困户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不知晓。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甘棠镇马号村的贫困户距离村办公室20米竟然不认识第一书记。
整改情况:已整改。
(3)帮扶干部对贫困户不尽责。
①县明月电力公司、县招办、天师镇大部分帮扶人员2017年帮扶次数少于5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②县第二人民医院一工作人员严山程联系帮扶响水滩村,其对脱贫攻坚工作态度不端正,说出“一年看过贫困户一两次就行了,我不可能出钱出物帮扶”的话。
整改情况:已整改。
③宝石镇雁鹅坝村、广福镇冉家垭口村、任市镇响水滩村、天师镇李家坝村部分贫困户对帮扶责任人不知晓,制定的帮扶措施未落实,对帮扶工作不满意。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三、驰而不息,纵深推进作风建设
下步,我县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和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始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举一反三、彻底整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成效,坚决以实实在在的脱贫实绩,向市委和巡察组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期扶贫开发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和省市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干部人才培育“三百工程”和县委党校培训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各种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三个最大”要求,唯此为大、昼夜兼程,高标准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使命之战和荣誉之战。
(二)纵深推进作风建设。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把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和巩固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对照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41个主要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纵深推进扶贫领域“3+X”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定不移把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持续精准脱贫、全面奔康营造风清气正、实干担当的良好环境。
(三)逗硬加强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提高脱贫攻坚质量,聚焦“五大会战”重点任务,进一步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督责实施方案和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督查和执纪问责工作组的职能作用,对全县脱贫攻坚和驻村帮扶联系工作,每月进行专项检查、每月进行专题通报,并纵深推进脱贫攻坚成效交叉检查,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从严从快从重问责追责,督促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努力提升攻坚脱贫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全面做好脱贫攻坚达标补短工作。
(四)从严强化资金管理。始终把扶贫资金规范高效管理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持续深化县、乡、村三级扶贫资金分配、扶贫项目安排、扶贫资金使用公开,科学合理分配使用扶贫资金,扎实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努力提升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坚决确保扶贫资金一分一毫都用在精准脱贫上。
(五)全面汇聚攻坚合力。进一步按照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思路,层层压紧靠实户脱贫“1+5+1”、村退出“5+2+2”、县摘帽“1+2+1”责任体系,不断把责任压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同时,全面加强社会扶贫,积极开展感恩教育,进一步把各方力量、各种资源凝聚到精准脱贫工作上,握指成拳攻坚克难、齐心协力攻城拔寨,坚决兑现如期脱贫、全面奔康的政治承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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